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地铁10号线沿线杏王村综合改造项目

搬迁安置工作的通告

高政告字[2022]1号

根据《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 令第 146号)《西安市高陵区搬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21〕20号)的规定,现将地铁10号线沿线杏王村综合改造项目搬迁安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安置项目:地铁10号线沿线杏王村综合改造项目

二、搬迁安置范围:东至张卜街道庙西村,南至310国道,西至西韩路,北至鹿苑街道田家村,以及地铁10号线建设过程中涉及杏王村、田家村、榆楚村、皂南村四个村的零星户,具体搬迁安置范围以项目规划定点图和测量成果表为准。

三、组织单位:西安市高陵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四、实施单位: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办事处

五、搬迁安置补偿方案:见附件

被搬迁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如对房屋搬迁安置决定不服的,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附件:1地铁10号线沿线杏王村综合改造项目搬迁安置补

偿实施方案

2.高陵区搬迁安置项目拆迁补偿标准

3.安置住房建筑配套标准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过渡费是每人500元,补偿36个月!

安置补偿可以选择货币及回迁房!

集体户的每人是35个平米,每人还可以回购20平米(每平米400块)等于一个人只有55平米的安置住房,商业用房每人10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