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州市下发《关于全面推行“候任(社区)干部”制度的实施意见》等通知,明确村级组织经费来源、最低保障标准及主要用途,落实经费保障,强化激励引导。

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一支懂农业、懂农村、爱农民、本领过硬的干部队伍。但是,人才不会“从天而降”。合理的报酬体系、适当的待遇水平,是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前提条件和必然要素。自今年起,高州市“两委”干部每月补贴由3200元调整到3300元,高州市财政局年初安排1.32亿元保障落实补贴,落实“后备村(社区)干部”补贴1985万元,惠及高州市28个镇(街道)共595名后备干部,做大做强村级人才队伍。

此外,为鼓励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担当作为,安排1827万元为在职村干部缴交养老保险。办公经费按照每村(社区)每年10万元标准,2022年安排488个村(社区)办公经费4880万元,夯实村级组织发展基础。

安排正常离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转岗聘任补助经费320万元,鼓励村干部继续发挥领头羊作用,带领农民发家致富振兴农村经济;落实离任村(社区)干部补贴4952.48万元,确保干部舒心退出,做到“离岗不离党、离任不离心、退位不褪色”。

根据《通知》要求,为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和培养,高州市近期公开招聘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1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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