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孟世超,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赤峰市中心支行
责任编辑| 杨琪
编者按:区块链技术的创新发展催生了数字货币,世界各大经济体由此纷纷投入资源开展研发,探索数字货币发行的可行性。我国高度重视法定数字货币研发,目前正遵循稳步、安全、创新、可控、适用的原则,在选定地区进行试点和测试。本文从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背景入手,在分析法定数字货币特点的基础上,从多个角度研究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给中央银行会计财务工作带来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建议。
货币是人类文明中的一项重要发明,在历经以物易物、金属本位、纸币本位后,不可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成为当前通行于各国的币制。如果将纸币的出现视作信用货币从具体物体演化到抽象符号的一次重要跨越,那么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建立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基础上的数字货币就实现了信用货币从实物形态到数字形式的第二次跨越。
本文所称数字货币是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的虚拟货币,数字货币具有总量固定、去中心化、匿名制等特点,而这些特性使得数字货币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贵金属,在获取难度和概率上对每个人都是一致的,因此也就使得人们达成了一种价值共识,这也是数字货币之所以能够脱离国家信用成为商品和劳动交易的媒介的原因。然而国家信用背书缺失、算法限制等问题也导致数字货币缺乏价值支撑、能源消耗巨大、交易效率低下,在日常经济活动中难以正常发挥货币职能。另外,基于其完全匿名的特性,甚至可能会被应用于非法经济活动中,成为威胁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全的潜在风险。因此,各国中央银行都有必要高度关注数字货币对传统货币体系运行带来的影响,研究并推出法定数字货币势在必行。
中国人民银行高度重视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开发,早在2014年就成立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小组进行专项研究,至今已经基本完成顶层设计、功能研发、系统调试等工作,并在多个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试点测试。因此,研究和探索法定数字货币对中央银行会计财务工作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背景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其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催生经济发展动能的重要驱动力。”近年来,作为中国的新四大发明之一,移动支付得到了快速发展,“云闪付”、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支付服务,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经济社会要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亟需实现数据、技术、产业、制度等协同发展,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系,必须要建设由中央银行牵头、具有国家信用背书、更为安全普惠的法定数字货币体系作为公共产品,以此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与效率,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交易需求,支持零售支付领域的公平、效率和安全,畅通国内大循环,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数字经济时代,我国现金使用率呈下降趋势。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移动支付广泛应用,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现金交易进一步减少,数字支付逐渐成为人们的重要选择。同时,我国流通中现金(M0)保持逐年上升势头,说明公众对现金的依赖性依然较高。在此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国家的银行”有义务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拓宽公众直接获取现金的渠道,并通过现金的数字化来保障数字经济条件下记账单位的统一性,满足时代发展的新需要。
积极参与国际经济金融对话。当前,全球各主要经济体均高度关注数字货币的发展趋势及相关影响,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等国家央行及欧盟央行近年来以各种形式公布了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考虑和计划。央行研发法定数字货币、探索法定数字货币运行框架和应用模式,有助于为我国参与数字货币国际协调对话奠定实践基础。
法定数字货币的特点
“法定”身份。法定数字货币具备货币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等基本职能。我国的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一样作为法定货币使用,其发行流通管理机制与实物人民币一致,以国家信用为支撑,具有法偿性。数字人民币主要作为流通中现金与实物人民币长期并存,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不计付利息,中国人民银行不向指定运营机构收取兑换流通服务费,指定运营机构也不向个人收取兑出兑回服务费用。
中心化管理。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数字货币最大的区别在于发行方的不同,私人数字货币没有集中的发行方,而法定数字货币由各国中央银行发行。根据不同国家中央银行承担的职责不同,法定货币运营模式有两种选择,我国数字人民币运营体系采取双层运营模式,央行处于中心地位,负责审慎选择运营机构、数字人民币的发行和注销、钱包生态管理等,指定运营机构负责向社会公众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和流通服务。双层运营模式可以充分调动市场资源,以竞争促进创新发展,也更加符合公众习惯。
可控匿名。数字货币的匿名性可以充分保护用户的隐私,但完全的匿名性可能导致数字货币成为犯罪工具。因此法定数字货币需要有可控匿名的特性,既保护用户合理的匿名需求,又保证具有对犯罪行为的打击能力,法定数字货币的匿名探索不能违反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反逃税等监管规定。我国数字人民币采取“小额匿名、大额可溯”的设计,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同时也确保相关交易的安全,防范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对央行会计财务工作的影响
加速会计财务工作转型。当前,我国央行会计财务工作主体仍是传统会计系统中的财务会计,对于管理会计的研究探索较少。法定数字货币的试点发行有助于构建中央银行管理会计体系,推动央行会计财务工作转型。对于中央银行来说,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是根据管理会计方法,利用相关信息,融合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通过参与单位规划、决策和控制,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央行管理水平的提升。法定数字货币虚拟货币及中心化管理的特性,使得其相较于纸币而言信息化程度更高,这种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可以促使会计记账信息化发展为管理会计信息化,弱化人工操作。携带着多种加密信息的数字货币可以改变数据系统分散化的局面,助力建立包括会计综合管理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信贷投放、货币金银、国库核算等业务处理、数据分析的综合数据系统,打破现存“信息孤岛,”实现中央银行内部多维度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加工,促进会计财务工作转型,发挥管理会计职能,更好做出决策。
助推会计工作全面信息化。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可以将会计人员从重复性、机械化的会计凭证工作中解放出来,推动会计信息化的发展。会计的历史源远流长,在文字出现之前,人类就用符号、图画记录狩猎的收获。如今随着科技发展,在经历了手工传票与算盘之后,会计工作逐渐由传统的全手工过渡为会计信息化,一切会计核算行为都可在计算机及网络中进行,但目前的会计核算系统仍需会计人员手工向系统中录入数据,尚未达成真正的全面信息化。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回笼等全过程均可自动完整保存全部交易信息,因而可以直接采集归档相关信息形成电子会计档案。至此,会计记账、算账、报账、分析等活动均可通过智能化手段完成,实现全过程电子智能化,会计人员工作内容也会更侧重于根据财务数据向组织发展提供决策支持,从而实现会计工作全面信息化。
变革会计核算模式。我国的传统会计核算记账模式是基于会计主体假设,由各个会计主体单独记账,从事前审核、事中记账到事后核对的全流程进行记录跟踪,同一笔资金流动的记录对于流出方和流入方都是独立的。我国所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采用分步式、平台化设计,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共识机制确定所有记录的有效性。数字人民币的每一笔交易都可通过分布式账本网络发送至各个账本节点,依规则进行校验核实,有效防止交易过程中数据被篡改的风险,确保各个会计主体账务信息的真实性。这种可以进行相互验证的会计核算模式能将各个共识节点联结成有效的数据链,运营机构便可进行跨机构对账、账本集体维护、多点备份等工作,有需要时可以进行自动分析和自动处理,有效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效率。
重塑会计报表结构。一方面,从财务报表结构上来讲,由于数字人民币主要作为流通中现金与实物人民币长期并存,法定数字货币应当作为资产纳入财务会计科目核算,央行会对法定数字货币与实物货币现金进行共同统计、协同分析、统筹管理。这要求各财务报表内的资产相关科目及货币发行相关科目均需进行数字货币及传统货币的科目细分。
另一方面,从央行财务报表可能会呈现的结果来看,货币发行成本将发生较大变化。传统实物货币的生命周期主要包括生产、储存、流通、回笼、销毁等环节,各环节的成本在央行总行及分支机构层面均有发生。法定数字货币的成本主要包括研究开发、宣传推广、运行维护、风险防控等方面,并且与实物货币相比,法定数字货币可以云端储存、长久循环使用,大大降低了储存、流通、销毁等环节的成本。研究开发及系统运维活动会随着技术发展而形成规模效益,两项成本长久来看符合边际递减规律。因此,发行法定数字货币长期来看会降低央行货币发行成本,从而重塑央行“两张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结构。
适应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相关建议
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对于全社会来说,是进步更是变革,对会计财务工作来说,它不仅会带来会计记账方式的变革,更会推动整个会计体系的变革。在这样的大环境背景下,本文提出以下建议来促进会计财务工作更好地适应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
完善会计准则,更新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及使用仍处于试点阶段,基于为法定数字货币在国内普及应用创造良好环境,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及时更新完善会计准则。应当注重根据其独特的发行方式、监管形式、记账方式等,研究制定与之相匹配的会计准则,新增相关科目并明确数字货币的初始和后续计量,以此实现各会计主体之间会计要素的统一,维护财务报表信息可比性原则。另外,针对数字货币这项新事物,相关部门应当补齐法律法规方面的短板,如,对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例及法律解释进行更新,进一步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
积极探索建立央行管理会计体系,推动会计财务工作转型。从狭义上来讲,管理会计是致力于为企业进行最优决策,改善经营管理的一个企业会计分支。但是,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其带来的经济冲击以及党中央“过紧日子”精神和要求的提出,促使中国人民银行需注重提升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审慎开源节流。因此,培育和发展央行管理会计体系,完全符合会计财务职能发展要求,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随着未来数字人民币的广泛流通,会计工作的全面信息化已成为必然趋势,每一笔数字货币的交易都可以追根溯源,分步式记账的方式有利于基础会计数据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共享,方便会计人员在宏观上审视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传统的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财务部门仅作为内部职能机构,工作职责在大多数情况下局限在“管理资金”上,建立央行管理会计体系可以推动会计财务部门参与到央行战略规划、控制评价活动中;对于行内决策层来说,事权和财权部门相关数据的有机结合可以帮助其更好的做出决策;对于央行本身来说,可以更好地履行政府组成部门职责、创造社会价值。
关注数字人民币研发进展,培养专业化会计人才。数字货币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仍是一种新兴事物,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分步式账本特征、哈希算法等还蒙着一层神秘面纱。但随着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数字人民币的试点发行,作为会计财务工作人员应该主动关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法定数字货币的各项特征使得其会计核算几乎不需要人工参与,法定数字货币的全生命周期会计核算可以做到完全电子化智能化,在该条件背景下,会计财务人员应当积极探索自身除基础性工作外,可以利用数字货币等科技发展能为央行会计财务工作做出的贡献。如,法定数字货币会计核算的智能化可以实现全部账务的自动记录与核对,但在会计数据中隐藏着的决策经验只能由专业化人才分析总结。因此,央行会计财务人员应当注重加强自身知识的积累更新,切实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中国人民银行也应当加强对会计财务工作人员的知识普及和培训,培养专业化会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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