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辛圆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席宋晓梧日前表示,我国收入分配领域的主要问题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当前推动共同富裕的主攻方向是缩小贫富差距。

宋晓梧周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共同富裕”研讨会暨《市场经济与共同富裕》新书发布会上表示,改革开放以来,40年多年的经济发展为共同富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不过,当前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系列问题,比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群之间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我国城乡合计的基尼系数虽然从最高的0.49有所下降,但近年来仍徘徊在0.46左右,处在世界贫富差距最大的分组中。”他说。

宋晓梧表示,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首先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在这方面,一是要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二是要提高劳动报酬占居民收入的比重。

“从1992年到2020年,总体来说,我国居民的收入占比是下降的。消费疲软,尤其是居民消费疲软,与居民收入占比下降是直接相关的,提高居民收入占比,我们还有一定的空间。”他表示。

宋晓梧进一步指出,居民收入占比降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劳动报酬占比降低。他表示,在“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多劳多得原则,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一线劳动者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他建议,进一步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包括劳动报酬增长机制和薪酬支付保障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完善劳动力需求方和劳动力供给方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同时参照市场工资水平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报酬。

宋晓梧表示,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第二个方向是提高基本社会保障公平性,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尽快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加大对医疗、养老和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

他强调,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要向基层、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倾斜,这是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关键。这类投入短期内拉动GDP的作用不明显,但是对全民健康、社会稳定、人才培养具有长远的影响。

此外,宋晓梧表示,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还要依靠税收手段,包括提高直接税比重,发挥税收平抑差距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扩大综合征收范围,实行家庭申报制度,并适当降低劳务所得最高边际税率;加大对短期资本利得、财产交易所得的调节力度;研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

“现在外界有疑虑,认为中国经济社会还没有达到开征遗产税发展的阶段,开征遗产税将使资本外流,开征遗产税(面临)成本高、效益低等问题。实际上,一般遗产税的起征点都定在普通家庭财产水平之上,超出这一水平才征收遗产税。”宋晓梧说。

他表示,“十四五”时期应该研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可考虑将起征点设立在3%或5%最高收入组的下限。这样,97%或95%的居民是免征或最多象征性地缴纳少量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