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至关重要,家长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他们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家庭教育指导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修复家庭关系的有效手段,能较好地解决家庭监护中的难题,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尤溪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民政局、关工委、团县委、妇联等部门在团县委成立“春蕾幸福家”家庭教育工作室,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尤溪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的聚众斗殴案件时,发现5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均未能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存在监护缺位、监护教育不当、疏于管教、亲子沟通不顺畅等问题,是导致5名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推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再犯罪,该院分别向其法定代理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为了进一步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督促家长落实《督促监护令》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的作用,4月28日,尤溪县检察院与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在“春蕾幸福家”家庭教育工作室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家庭教育指导师和司法社工等到场参加。

活动中,尤溪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陈丽以《正确教育孩子 预防违法犯罪》为题,阐述家庭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并介绍了未成年人易触犯的几类犯罪类型。接着,家庭教育讲师吴海珠以短视频、生动鲜活的例子、课堂互动等方式,做题为《孩子需要的心理营养》的讲座,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进行集中家庭教育指导。

下一步,尤溪县检察院将依托“春蕾幸福家”家庭教育工作室,联合相关部门以采取“1234”工作模式,即围绕“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一主题,将执法机关督促监护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两种措施,倡导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三方努力,采用“普及宣传+主题沙龙+个案咨询+特殊培训”四个模式相结合的方式,为涉案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

小常识

【督促监护令】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文案:陈绍璋

照片:吴彦霖

编辑:林 琦

校稿:郑世贤

审稿:刘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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