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纠治“四风”,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绿葱坡镇民族初级中学校长李定阶违规整酒收受礼金问题。

2021年11月,李定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举办女儿“满月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李定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二、水布垭镇杨柳池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陈千宠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陈千宠担任水布垭镇杨柳池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陈千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沿渡河镇代书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光贵不正确履职等问题。

吴光贵担任沿渡河镇代书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对村民秦某、刘某五保认定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特困人员补助对象不精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吴光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清太坪镇松林湾村党支部组织委员杨玉平违规整酒等问题。

2022年1月19日,杨玉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违规操办“无事酒”,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松林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成武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未能制止该“无事酒”行为,也未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造成不良影响;清太坪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谭志华、松林湾村委会副主任谭发平违反相关规定,协助操办杨玉平家“无事酒”;村纪检委员赵安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杨成武、杨玉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谭志华、谭发平、赵安平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案例表明,在当前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之下,个别党员干部仍然我行我素、心存侥幸,心无敬畏、行无所止,把自己当成“局外人”,把纪律规矩当“稻草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牢记清廉是福、担当为要,勤扫“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从理想信念上守起,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把精力用在让老百姓过好日子上,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坚定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站在党自我革命的高度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

| 来源:巴东廉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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