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五一国际劳动节,向读者致以节日的问候。
这个节日,有些人可能会休息,有些人可能还得工作。劳动最美丽,劳动最光荣。拜疫情所赐,我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喜欢过劳动,因为劳动创造价值。
对大多数行政机关来说,它们的劳动就是服务民众。
在我国,由于传统的父母官观念,许多人也在得到行政机关的优质服务后往往喜欢送表扬信、锦旗等方式表达满意和感激。
河南焦作山阳公安分局2022年4月27日发布的一则通告引发了网络上的热议,就与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锦旗有关。
从即日(2022年4月27日)起,山阳公安分局不再接受以单位、组织和个人名义赠送的锦旗、镜匾等物品,办公场所不再悬挂、陈列此类物品。
为这家公安机关的爱民之举叫好。
这些年,许多机关单位由于工作深得群众认可,一些单位、组织和个人自发到机关,以赠送锦旗、镜匾等方式对单位和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于是,有关领导要拿出时间接受群众的锦旗,许多机关单位的公众号上也充满了这样的新闻,甚至一些工作群众是否满意竟然要靠锦旗来判定,许多单位里陈列的是满满的锦旗。
这无疑是有失妥当的。
一方面,服务群众是职责所在。维护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而努力工作是所有行政机关的职责使命,是应该做到而且必须要做好的事情,因为我们是人民的政府,自然应当以人民为中心。
另一方面,接受锦旗、镜匾,客观上会给人民群众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事实上,一面锦旗制作估计也要百十块钱(我猜测的,因为我没有做过),尽管花费不多,但对许多困难群众来说也会是一种小小的负担。
再一方面,群众赠送锦旗不应该是行政机关的价值追求。现在许多单位评价工作业绩,甚至年终总结,包括评先树优都以锦旗作为满意度的评价标准,这无疑是形式主义作怪。有些单位和个人甚至暗示群众送锦旗,这已经成了一种恶习。
不接受锦旗,最重要的是不能悬挂、陈列锦旗。说来,我也在机关工作过,对那些表示要赠送锦旗感谢的群众总是婉言拒绝,就是怕他们花钱,有时就直接告诉他们送锦旗对我提拔重用没有作用,大多数群众也就不送了。但仍有个别群众,仍然送来锦旗。
对这样的不速之客,总觉得人家已经做了,再说人家送上门来了,自己不接,好像不近人情。尽管我接了以后也没有悬挂过,但毕竟是接受了,其实还是爱面子在作怪。总觉得这是好事,而且又不是自己让人家送的,再说人家已经做好了。现在想想,还是自信度不够。
现在看来,这家公安机关做的对,不接受、不悬挂、不陈列,这个三不值得推广。
2022年4月30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