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凌晨,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在民主南路江南公园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整治“零点行动”。
以酒驾庆祝酒吧开业
1时22分许,黎某驾驶一辆桂K牌轿车经过交警执勤点时,被快速酒精检测棒检测出有酒驾的嫌疑,在随后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的结果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询问时,黎某称酒吧开业庆祝,就喝了2瓶酒。
随后,交警对黎某饮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黎某表示今后将会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再酒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对黎某(目前持有C1类有效驾驶证)饮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狂喝水能冲淡酒气?
1时48分许,一辆桂K牌轿车看到执勤点就靠边停下来不敢向前,执勤交警隔着车窗就看见驾驶人在喝水,他们立即走上前去打开车门,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鼻而来,因驾驶人陆某有酒驾的嫌疑,被民警带往执勤警车旁作进一步调查。
期间,陆某以口渴为借口,一直在不停地喝水,喝完水后依旧不配合吹气,东拉西扯、试图拖延时间。在交警的严厉批评下,陆某花了20多分钟才完成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陆某当晚20时左右在客户家里应酬时喝了酒,结束后驾车送朋友回家,没想到被民警查获,他偏信多喝水能冲淡酒气,就不停喝水,结果还是被查出了酒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民警对陆某饮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以下是4月份以来(截止4月21日)交警部门在江南片区查获的酒驾名单,共31名:
(玉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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