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衡水市民杨先生和朋友去市区育才街地道桥北口附近的上海公馆71街区吃饭,在一家名为71火锅鸡的店等位时,出现有位置却不让坐的问题。他询问后被告知,想在那个座位坐下可以,但是有最低消费,需要消费5斤火锅鸡才可以。
杨先生说,当天19时20分许,他们来到71火锅鸡这家店。“当时店里人挺多,已经坐满了,围得密密麻麻,空间也挺小,还需要等位。”杨先生想坐在外面,还比较通风,但当天气温比较低,朋友说有点冷。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在外面等。
10多分钟后,杨先生发现屋里有一桌顾客已经吃完,服务员正在收拾,便准备前去就坐。然而,这个时候,店里的一名工作人员却说,让杨先生再等等。杨先生不明所以,刚刚已经问过了,只要再有空位就排到他了。于是,他赶紧询问,竟被告知正在收拾的那桌有最低消费,需要购买5斤火锅鸡才能就坐。“我们这几个人根本吃不了那么多,少点一些不行吗?”杨先生问道,可再次被告知必须有最低消费。这让他很气愤,排了半天队,有座位了却不让坐,而且设置最低消费,根本吃不了,还会造成很大的浪费,实在不合适。“现在不允许设置最低消费了啊,为什么商家还这样干!”杨先生不能接受这种对待。
无奈之下,为了避免浪费,杨先生只能选择其他饭店就餐。对于自己的遭遇,杨先生随即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将自己的遭遇如实进行了述说。12315客服表示,将会有人进行反馈。
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设置“最低消费”,将会受到处罚, 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罚则规定的,处罚的措施有:“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截至目前,杨先生还没有接到任何回复。在此,也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尽快进行查处,别让消费者再遇到最低消费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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