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现在已经更名为计划生育服务证,随着名称的变更,过去准生证的内涵也发生变化,从最初调节生育的功能变成了生育服务手段,可以享受社区和计划生育部提供的相关服务。

按照一般的情形,只要是在孩子出生之前办理都是合适的,现在各地对于准生证的办理也没有硬性的时间规定,有的地方甚至在孩子出生以后也是可以补办的,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孩子以后,准生证的办理作为履行生育手续的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

按照2021年8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我国目前虽然可以生育三个孩子,但并不是全面放开的人口生育,而是实行有计划的生育,我国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时,人口生育调节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有效调节人口生育,确保出生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互协调,是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特色。

为了确保人口的出生率按照人口生育计划来执行,准生证是调节人口生育的重要举措之一,同时也是一种有效的手段。但在实际中,不管是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还是从2021年8月开始实施的全面三孩政策,虽然对促进和提高我国的人口出生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在多年计划生育宣传中,人们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加上孩子抚养费用成本太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适龄夫妇的生育意愿。但在部分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超生现象还是时有发生,所以到现在为止,凡是生育孩子的夫妻,不管是生育一个孩子,还是生育第二个孩子或是第三个孩子,办理准生证后的生育,才属于合法生育。

按照以前的规定,是需要办理准生证以后,才开始考虑是否要孩子,或是在怀孕开始以后就要考虑准生证的事情,只有办理准生证以后,才能享受计划生育部门或是医疗部门提供的相关服务,也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提供的检查项目的或是待遇。

但现在形势发生了变化,只要是适龄夫妇,缴纳了生育保险的满一年的人,都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没有和准生证挂钩,办理新生儿的户籍手续,在过去是需要出示准生证的,但现在只要医学生证明,就可以顺利办理上户手续,所以我说准生证只是一种合法生育的象征,并没有实质的意义。

由于生育形势的变化,所以现在办理准生证或是生育服务证也更加方便和快捷,夫妻双方怀孕以后,在孩子出生之前,都是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是村委会申请办理,然后由街道或是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发给计划生育服务证。即使孩子出生前没有办理也不影响自己合法权益的保障,在孩子出生以后,如果因为各方面的需要,也是可以补办准生证的,准生证作为调节生育计划的功能正慢慢减弱。

但现在很多地方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规定材料中,要求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也就是过去的准生证,没有这个证件还办不了,所以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单位职工,最好还是在孩子出生之前,办理生育服务证是最好的。

综上所述,准生证或是生育服务证,最晚可以在孩子出生之前的一个月去办理,如果孩子出生之前没有办理的可以补办。很多地方办理了生育服务证的,还可以享受社区或是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相关服务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