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推进市场主体复商复市方面,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哪些要求?能介绍一下目前相关行业复商复市进展情况吗?

答:按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吉林市室内农(集)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吉林市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吉林市生活美容、美发、养生馆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对室内农(集)贸市场、药店和生活美容、美发、养生馆复商复市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做到“十个必须”:必须由市场主体提出复商复市申请;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必须设立临时隔离间(生活美容、美发、养生馆具备条件的设立);必须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必须开展营业场所全面专业消毒或终末消毒;必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求开展火、电、气、水等安全排查,消除隐患;必须公示属地疫情防控办、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社区电话;必须实名建立从业人员管理台账,从业人员须持有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营业承诺书》;必须如实填写《营业备案表》,并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验收合格。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受理室内农贸市场恢复营业申请18户,符合条件并恢复营业12户;受理药店恢复营业申请2067户,符合条件并恢复营业1431户;受理美发店恢复营业申请2150户,符合条件并恢复营业1638户。接下来,只要室内农(集)贸市场、药店和美发店符合上述复商复市条件,提出恢复营业申请,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验收合格,都可以开展经营活动。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优化审批服务,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督促市场主体按照防疫工作规范的要求,落实市场主体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助力全市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来源:吉林市广播电视台

记者:李震宇 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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