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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方面的眼科疾病,3类激素眼用制剂助力治疗。

糖皮质激素(以下称“激素”)类眼用制剂是目前治疗眼部炎性反应最常用和最有效的药物之一。在角膜和眼表炎性反应疾病中,合理应用激素眼用制剂能够快速有效控制炎性反应和病情。但是,不规范使用可能导致疗效差,甚至出现严重副作用,如使病情迁延、角膜感染加重等。

因此,小编整理了《我国糖皮质激素眼用制剂在角膜和眼表疾病治疗中应用的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的精华要点,便于大家学习查阅。

01

常用的激素眼用制剂有哪些?

在眼科药物中,按药物作用时间,激素眼用制剂可分为短效、中效和长效3个种类。

  • 短效类有氢化可的松眼液,作用时间为8-12h;

  • 中效类有1%醋酸泼尼松龙眼液、0.5%醋酸可的松眼液、0.5%氯替泼诺眼液、0.1%和0.02%氟米龙眼液,作用时间为12-36h;

  • 长效类有0.025%地塞米松磷酸钠眼液等,作用时间为36-54h。此外,还有激素联合抗生素的复方制剂,如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液(0.1%)和眼膏,复方新霉素+多黏菌素+醋酸泼尼松龙眼液(0.5%)等。

《共识》指出,在眼科领域,激素类眼用制剂常用于以下5大类疾病:

1.免疫相关性角膜及眼表疾病:过敏性角结膜炎、中重度干眼、免疫相关性角膜炎,周边部角膜溃疡可在排除感染的情况下密切观察使用。

2.感染性角膜病: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基质型和内皮型、细菌性角膜炎感染控制后、病毒性角结膜炎伴有伪膜形成、钱币状角膜炎。

3.角膜移植手术后预防及治疗免疫排斥反应。

4.激光角膜屈光手术后,常见角膜和眼表手术后。

5.各种类型角结膜烧伤的早期(1周内)和恢复期。

02

7种眼病,激素用药的具体方案

春季角结膜炎

1、急性期治疗

(1)激素局部应用是十分有效的对症处理方法,但不能治愈该病;常用中效类激素眼液,每天3或4次;症状严重者,激素眼膏每晚1次;待结膜充血减轻,眼液改为每天2次,眼膏逐渐减量;至临床症状消失才考虑逐渐停药(激素使用时间约为2周)。联合使用色苷酸钠眼液可增加疗效。

(2)1%环孢素A眼液,每天3或4次,或0.1%他克莫司(tacrolimus,FK506)眼液,每天2次,同时加用非甾体类抗炎眼药,可减少激素眼用制剂的用量。

2、预防复发

(1)应用低浓度激素眼液,如0.02%氟米龙眼液,每天1或2次,根据病情治疗时间可延长至2~3个月。

(2)临床症状和体征均消失后,1%环孢素A眼液或0.1%FK506眼液,每天1或2次,维持3~6个月。

结膜炎

1、急性细菌性结膜炎

若累及角膜,在使用足量抗生素的前提下,可局部联合使用激素眼液;常用复方或低浓度激素眼液。症状明显改善后,若角膜仍有浸润,应继续使用激素眼液,一般不超过2周。

2、病毒性角结膜炎

若已累及角膜,出现如钱币状角膜炎,尤其累及瞳孔区时,应在使用抗病毒药物的前提下,较高频率使用较高浓度激素眼用制剂。

在角膜钱币状混浊消散、角膜恢复透明时,激素眼用制剂开始减量,并持续使用低浓度、低剂量激素眼用制剂,维持3~4周后停药,以防止复发。

干眼

轻度干眼不需要使用激素眼液。

中、重度干眼伴眼表炎性反应患者,局部使用小剂量、低浓度激素眼液对干眼的治疗有效,建议在炎性反应控制后逐渐停药。

对于慢性睑板腺功能障碍引起的干眼,需要进行物理治疗,使用抗生素的同时,联合局部使用小剂量、低浓度激素眼液。

蚕蚀性角膜溃疡和边缘性角膜溃疡

对于这两种初发于角膜周边部的角膜溃疡,只在溃疡面积较小且表浅时考虑局部使用激素眼用制剂。按照角膜溃疡激素眼用制剂禁用的原则,只能在医师的严密随访下使用低浓度、小剂量激素眼液。

联合使用1%环孢素A眼液或0.1%FK506眼液,可以有效减轻炎性反应和减少激素眼液的用量。伴有全身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需要请风湿免疫科会诊,考虑使用免疫抑制剂。

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1、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内皮炎

(1)全身和局部进行抗病毒治疗时,应联合使用激素眼用制剂。高浓度激素眼液每天使用4次,每晚使用激素眼膏。

(2)1周后改为使用低浓度激素眼液,每天3或4次,眼膏也可逐渐减少次数,如0.02%氟米龙眼液每天使用2次、1次到隔天使用1次至停用,可持续使用3个月。

2、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基质炎

(1)在全身和局部进行抗病毒治疗时,联合使用激素眼用制剂。

(2)当基质坏死型角膜炎出现溃疡时,局部慎重使用激素眼用制剂。

角膜移植手术后预防及治疗免疫排斥反应

1、预防用药

术后立即使用大剂量和高浓度激素眼用制剂,约1个月后根据眼部情况逐渐减少用药次数,降低药物浓度,并维持使用。

2、治疗用药

原则上全身和局部(眼部)均应使用激素。

(1)全身用药:静脉给药多在术后1~3d静脉滴注短效激素,如氢化可的松注射液,每天100mg(成人)或每天每千克体重2mg。静脉给药结束后改为口服给药,如醋酸泼尼松,原则上使用约1个月后逐渐减量至停用。

(2)局部用药:1%醋酸泼尼松龙眼液是激素含量最高的眼液,故常用于控制角膜移植手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早期每1~2h使用1次,每天使用6次或以上,激素眼膏每晚使用1次,同时可联合使用1%环孢素A眼液或0.1%FK506眼液。1~2周后根据角膜移植片恢复情况,减少使用频次;免疫排斥反应控制后,降低浓度和使用频次,并维持应用。

角膜和眼表烧伤(包括酸、碱化学烧伤和热烧伤)

只要角膜上皮有缺损和角膜缘有缺血,原则上在行羊膜移植覆盖术后应使用激素眼用制剂。

烧伤后1周内使用激素眼用制剂较为安全,2周后胶原酶和金属蛋白酶激活,易发生角膜融解,故应根据角膜是否出现溃疡和融解,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激素。

若角膜上皮仍有缺损或已出现溃疡,应再行羊膜移植覆盖术,术后可低频使用低浓度激素眼液,维持3~4周。

激光角膜屈光手术

1、预防用药

角膜基质手术后第1天开始使用激素眼用制剂,根据屈光度数越高激素浓度越高的原则,可选择1种激素眼液,如地塞米松眼液、醋酸泼尼松龙眼液或氟美龙眼液,每天4次,使用7~10d停药。

角膜表层手术后建议首先使用高浓度激素眼液,7~10d后改用低浓度激素眼液,如0.1%氟美龙眼液,每天4次,1个月后逐渐减为每天3次、2次、1次,每次1或2滴,使用2~3个月。

对高度和超高度屈光度数患者,建议使用过程中加用降眼压药物,并每月监测。

2、治疗用药

冲击疗法:严重的角膜上皮下混浊(3级及以上的haze)、角膜明显瘢痕、严重DLK、治疗一段时间无效果或效果不明显、视力低于预期矫正视力3行以上者,需要对眼部进行激素冲击治疗。

冲击疗法的用药量通常为治疗量的3倍,每天使用3或4组,每组3或4次,每次1滴,间隔5min。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角膜病学组. 我国糖皮质激素眼用制剂在角膜和眼表疾病治疗中应用的专家共识(2016年)[J]. 中华眼科杂志, 2016, 52(012):894-897.

[2]Akpek, Esen K.,Amescua,etc.Dry Eye Syndrome Preferred Practice Pattern?.[J].2019,126(1).

本文首发:医学界眼科频道 本文作者:不悔 责任编辑: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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