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关于
有序开放餐饮场所的通知

为坚持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疫情形势,现就全市餐饮服务场所有序开放通知如下:

1. 5月5日起,全市餐饮服务场所按不超过50%核定容量有序开放,每个包厢限1桌,每个宴会厅限制在5桌(含)以下,每桌均不超过10人。农村“一条龙服务”同步参照执行。

2. 各类餐饮服务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恢复营业前要彻底做好消毒、环境卫生清洁和通风等工作,按要求设立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所有工作人员需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各类餐饮服务场所必须主动申领本单位“场所码”,并张贴于醒目位置,安排专人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进必查、不漏一人。

3. 所有人员进入餐饮场所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智能机的老年人等由所在社区或村居出具核酸检测采样证明),行程卡带星人员、健康码黄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4. 各区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饮场所的监督检查,凡是不落实从业人员应检尽检、每日健康监测和冷链食品规范管理等防疫要求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

5. 其他场所仍按照《启东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号通告》要求执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等不配合防疫相关规定、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启东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