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妇女也能顶起半边天”,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上升,女性下意识会和男性进行对比竞争。很多女孩明明没有车,但却为了彰显独立,追求虚荣,特意要去考一个驾照。考驾照本来是一个好事,但有的女孩却为了贪图便宜,选择了一些“三无驾校”,最后不仅驾照没拿到,还让自己陷入危险。
2015年四川南充就发生了一桩驾校教练QJ美女学员的悲剧,为了博得女学员好感,教练精心设计陷阱,最后拍下美女学员的裸照,威逼其与自己开房。事后美女学员泪崩,找机会成功报警这才被解救出来。
2015年1月2日凌晨5点,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局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电话里传来一个故意压得很低的女孩声音,从声音里不难听出,女孩带着一丝哭腔,可她依旧不敢太大声。
女孩抽泣着对民警央求道:“是110吗,求求你们快来救我,我就在顺庆区潆溪街道...”警方得知了具体地址后,立刻派遣警员前往调查,结果当真在一户居民房的厕所中发现了报警女子。
原来报警的女孩叫小华,她遭受了驾校教练张某的侵犯,不仅如此,张某还拍摄了小华的裸照威逼其与张某开房。最后张某干脆把小华带回家中侵犯,并关在家里。小华趁着张某睡着,这才躲在厕所里报警。
警方将熟睡中的张某和哭哭啼啼的小华带回派出所调查,结果却得到了两种不同的说法。张某坚称自己和小华是情侣关系,并不是QJ。但小华却说自己有男朋友,而且和张某并不熟,两人只是驾校教练和学员关系而已。
经过警方的调查,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真相,原来这一切都要从小华贪便宜,在一家“三无驾校”报名学车开始说起。
小华和男友小山毕业后参加工作,男友小山在父母的资助下买了一辆车,小华也想开车,于是去报名考驾照。但因为自己的资金不够,又不想多花钱,于是她特意在网上找了一个学费很低的驾校报名。
结果遇到了驾校教练张某,张某本就不是什么正经人,因为没有工作于是来驾校当教练。在看到美丽的小华后,张某内心激动不已。虽然知道小华有男朋友,但张某依旧精心编制了陷阱,想要把小华弄到手。
在平时的练车时间,张某不仅手把手的教小华开车,每天还让她比被人多倒几次桩,多开几公里路。这让小华对张某非常感激,两人也渐渐熟络起来。而对此,小华的男友小山却毫不知情,直到2015年1月1日,张某邀请小华去KTV唱歌。
小华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在元旦节这天晚上8点,小华来到了KTV,张某故意让朋友轮流给小华敬酒。几轮下来小华很快就醉得走不动路,而张某趁机提出送小华回家。可他却将车开向了自己家的方向,并在一个隐蔽的路边对小华实施了侵犯。
小华虽然醉了,但是却还有意识,当她发现张某要QJ自己时,立刻拼死抵抗。结果非但没能阻止张某的暴行,还让张某咬破了鼻子和下巴。张某得逞之后又拿出手机拍摄了小华的裸照,拿这些照片威胁小华和自己开房,否则就发给小华的家人和男友。
无奈之下,小华只能同意。但张某却丧心病狂到连开房费都不愿意出,干脆把小华带回家,关在家中整整一天一夜。直到1月2日凌晨5点,小华趁着张某睡着了,才偷偷用手机报警。并为警方开门,帮助警方将张某抓获。
经过法院的鉴定,小华身上的确存在轻微伤势,且有被侵犯的痕迹,而小华的男友也闻讯赶到警察局。至此民警可以确定,张某违背妇女意志,对小华进行了迫害和侵犯,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QJ罪。
QJ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QJ妇女、幼女情节恶劣的;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的;或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则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张某虽然构成了QJ罪,但却并没有导致小华重伤死亡,也没有其他情节恶劣行为。不过考虑到他拍摄裸照威胁,并在强迫过程中伤害了小华,因此法院可能酌情从重处罚。
2015年4月,警方将此案移交到顺庆区人民法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过调查后决定提起公诉。而法院最后也给予了一审判决,以QJ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责令其出狱后一定年限内不得从事驾校教练工作。
常言道“贪小便宜吃大亏”,小华这次可谓是花钱买了教训,只不过她花的“钱”不是真金白银,而是自己的悲惨经历。但也相信经过了这次事件后,小华能够吃一堑长一智,不再贪图小便宜。否则下一次很可能就不是被拍裸照威胁这么简单,很有可能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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