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强化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持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4月21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就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能力验证活动是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鉴定能力评估的一种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司法部文件要求的具体措施。全省经省司法厅登记管理的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应全部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各机构应在4月30日前向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完成报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将在5月至6月将能力验证样品或材料发放至各机构,10月向省厅和司法鉴定机构反馈评价结果。

《通知》强调,各市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将有关要求传达到司法鉴定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要求,提高组织效率,积极做好线上报名、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分析总结等工作,确保能力验证活动取得实效。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视疫情防控情况,酌情采取专项检查、集中测评、随机抽查等形式开展能力验证,并公开通报能力验证结果。

来源:厅公共法律服务处

编辑:朱洪刚 方航

审核:徐春节

安徽省司法厅出品

欢迎投稿到邮箱sft7000@163.com

看完记得点个“赞”“在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