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官宣!

合肥市各区县第一季度住宅小区物业排行榜发布!

快看你家小区排第几!

合肥小区物业排名刚刚发布

刚刚,市房产局发布《关于发布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测评结果的公告》。

合肥各区县第一季度住宅小区物业排名正式出炉,一起来看各区TOP10。

包河区

经开区

蜀山区

高新区

新站区

瑶海区

庐阳区

肥东县

肥西县

庐江县

安巢经开区

合肥物业新规发布

近日,合肥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关于印发《合肥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主管部门将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并按参评企业数信用信息得分将物业公司分为AAA至E七个信用等级,其中D级(含)以下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据悉,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与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其他信用管理机构实行信用信息共享。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基准分值设置为59分。信用信息评价分值=基准分值+基础信息分值+良好信息分值-不良信息分值。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按参评企业数信用信息得分排序确定:排名在前5%(含)的为AAA级。排名在前5%至前10%(含)之间的为AA级。排名在前10%至20%(含)之间的为A级。排名在20%至50%(含)之间的为B级。排名在后15%至前50%之间的为C级。排名在后5%至前15%(含)之间的为D级。排名在后5%(含)的为E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直接评定为E级:物业管理中因物业服务企业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履职不到位,被列入严重失信记录的。防疫工作落实不力,引发疫情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年内发生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累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发生质量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办法》指出,对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法采取以下激励措施: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在参加合肥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时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在各类表彰、评比竞赛中,予以优先推荐。

对信用等级为D级(含)以下的物业服务企业,采取以下惩戒措施: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在全市有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超过6个月,不申报信用信息评价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各类表彰、评比竞赛中不予推荐。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项目负责人被信用扣分的,累计信用扣分达15分至20(含)分的,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在日常监管中,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管频次,加强现场检查。累计信用扣分达20分以上的,由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责今限期整改。

(评分标准来源市房产局网站 点击可查看大图)

合肥35个小区被列入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2月7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示了2021年度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结果,合肥市共35个小区及公寓被列入2021年度合肥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名单。其中,非住宅15个,住宅20个。

据介绍,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合肥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县(市)区、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初评的基础上,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了复评,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拟确定合肥城市公馆商业等35个项目为“2021年度合肥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合肥人可以这样更换物业

此前,有网友在合肥12345热线留言咨询,合肥市小区如何更换物业,流程是什么?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三款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款规定,物业企业解聘和续聘属于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附件: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素材综合来源:合肥 市房产局 合肥12345直通车 安徽网 江淮晨报 肥东论坛 网络等

编辑:小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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