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坚决制止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美容、房地产、教育培训、金融服务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增强消费者防范意识,引导广告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营造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现对以下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予以公告。
案例1:肇庆市**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舆情反映,对肇庆市**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举办的“跨年直播夜”网络直播促销活动,在直播中发布广告,推销丰胸医疗美容服务。该广告未经审查,且广告中存在直播人员脱衣摸胸等低俗动作以及挑逗性言语等违法情形,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肇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肇庆市**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8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端州区*益健食品商行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发布的含有“佛山翠然科技健康馆……适用人群:失眠……子宫肌瘤囊肿、免疫力低下、亚健康人群等有显著效果”“人体达到五级寒湿……症状:肩周炎,颈椎病……”“标志性原料的公开科研数据,1.帮助保护心脏……2.保护皮肤……3.抗疲劳……4.防癌抗癌……”等内容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发布含有“中药泥灸的作用及各种反应效果……一次泥灸等于10次拔罐除湿效果,10次温补药油效果!药效渗透批下6-7毫米,泥灸40分钟-1小时提升免疫力……消痛化瘀,延缓衰老……”等内容的广告使用的数据未表明出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端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作出罚款10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广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端州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9月3日接到举报称广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中含有“**真空拥有专利的工件架技术”的表述,但没有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经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官网的“蒸发镀膜设备”介绍页面中含有“**真空拥有专利的工件架技术”的表述,但没有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经查,该专利已于2020年10月20日专利权期限届满终止。当事人在其开设的网站中使用已经终止的专利作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使用已经终止的专利作广告的违法行为,端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广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宁县南街街道清华园**大药房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对外的玻璃橱窗外张贴有3份药品宣传海报(单张),第一份海报(单张)内容为“**大药房心脑血管系列,苯磺酸氨氯地平片28片 零售价:103元/盒......安宫牛黄丸 零售价:298元/盒”;第二份海报(单张)内容“**大药房 降糖降脂系列 帅泰®硫酸氢氯吡格雷片21片 零售价等;第三份海报(单张)内容为“**大药房 慢性用药大特惠 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片7片等内容”。另外,当事人张贴的药品宣传海报(单张)中,显示有药品“枸橼酸西地发地非片5片”的照片、名称、价格等内容,还有两份宣传海报(单张)上显示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和“帅泰®硫酸氢氯吡格雷片”亦属于处方药。当事人未按照规定违规发布处方药药品宣传广告的行为,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
四会市***药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四会***大药房”于2021年5月19日发布了一篇标题为“***药业--***大药房携手陈李济全城搜索有缘人”的文章,该文章中内容有“5月21号******医药中心店、******陶恩店联手陈李济壮腰健肾丸推出福利活动......凡在2021年5月21日当天,在***大药房购买陈李济壮腰健肾丸(浓缩丸,145克/瓶)买三盒即可再领同规格一盒......壮腰健肾丸煲乌鸡:取乌鸡1只,桂圆5粒,壮腰健肾丸2-3颗(大蜜丸),慢火煲2-3小时后饮汤。此法四季皆可,早晚皆宜,且可长期服用......陈李济壮腰健肾丸【成分】狗脊、黑老虎......【功能主治】壮腰健肾,养血,祛风湿......神经衰弱”等,文章中附有陈李济壮腰健肾丸产品图片。当事人未能提供发布上述药品广告的审查批准文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四会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6:
肇庆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楼盘外墙发布含“投入少收益高……升值潜力大……”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端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作出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肇庆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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