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博罗县人民法院(下称“博罗法院”)围绕博罗营商环境综合提升年的工作部署,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分有力的司法保障。

●撰文:卢慧于艳华

快字为要▶▷强化服务护航企业有速度

高效流转,提升司法速度。博罗法院靠前主动服务,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快速受理、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及时有效维护涉诉企业合法权益。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大力推进在线立案、跨域立案、网上退缴费、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智能化服务,为涉企案件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集中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调解优先,多元化解纠纷。博罗法院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吸收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社会调解力量进入诉讼前端,壮大“特约调解员”队伍力量。充分利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解决纠纷,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节约企业金钱和时间成本。2021年以来,共诉前调解成功涉企案件551宗,平均调解时长19.3天。

推进改革,深化繁简分流。博罗法院配齐配强民商事案件速裁团队,完善速裁快办案件识别标准,不断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和审判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通过全面系统的繁简分流改革,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2022年第一季度,博罗法院审理涉商业纠纷案件平均用时72天,执行涉商业纠纷案件平均用时82天。

稳字当头▶▷强化保护依法审理有力度

保障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博罗法院公正高效审理金融纠纷案件,对金融机构同批案件,采取集中审查、集中审理、专人负责等措施,确保快立快审快结,保障金融机构良性发展。妥善处理支持市场主体多渠道融资和防范金融风险,依法维护信贷秩序和金融安全。2021年以来,博罗法院受理涉金融纠纷433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320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3.9%;调撤案件218件,调撤率达50.3%。

引领诚信,加大产权保护。博罗法院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涉案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自主经营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类纠纷案件,通过审结买卖、租赁、建筑工程等合同案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开参与市场活动,引领市场主体增强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和安全。

民营企业家黄先生就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力量。他在拿到改判无罪判决书后激动地说道:“感谢法院还我公道!”黄先生是惠州市某电力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被举报挪用资金8万余元为亲属按揭房,检察机关以挪用资金罪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有其徒刑一年三个月。博罗法院再审法官认为,根据新提供的协议书、员工劳动合同、问询笔录等证据,5名员工并非黄先生亲属,且双方签订了“服务满15年公司将按揭供房作为福利”的协议,因此黄先生的行为应是依职权划拨资金,不能认定构成挪用资金罪。

转变思维,实质化解纠纷。博罗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转变审判思维方式,不是简单追求结案,而是以最终解决问题为着力点,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充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刚柔并济”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因与惠州市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下称“皮革公司”)存在劳务派遣费纠纷,惠州市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下称“劳务公司”)向博罗法院龙溪法庭申请诉前保全并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博罗县龙溪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解决皮革公司拖欠25名劳动者共计14.3万元的劳资纠纷来到龙溪法庭。承办法官积极联合龙溪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捋清了问题症结所在,大力争取快速对症解决。最终,劳务公司同意调解并向法院申请撤诉及提交解封申请。调解成功后,承办团队第一时间奔赴银行解封皮革公司的银行账户,使皮革公司得以将存款取出并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这宗涉及2家公司的诉讼从立案到调解撤诉,仅用时7天,实现了企业资产盘活、债务合理履行、员工稳定就业等多种效益。

慎字为基▶▷强化执行保障发展有温度

坚守底线,善意文明执行。博罗法院坚守法律底线,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审慎对被执行企业使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运用活封活扣、信用修复等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同时,坚持引导企业诚信履约,促进当事人良好沟通,努力促成执行和解,灵活运用置换担保、分批分期履行、加入新保证人等执行方法,缓解企业债务压力,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产经营。

钟某洋等26人与惠州市某农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农贸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博罗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确认租赁合同无效并要求农贸公司一次性返还钟某洋等26人固定租期费、履约保证金共计400多万元。该系列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详细了解农贸公司经营状况及履行生效判决的能力。农贸公司称,近年来因为疫情等因素,导致公司经营困难、员工工资无法发放的困境,确实无法立即履行本案的生效裁判义务。核查情况属实后,执行法官以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为出发点,同时力争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强制措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和解协议。农贸公司表示积极克服眼前困难,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对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执行理念、耐心力促和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加大力度,推进专项执行。博罗法院积极推进涉企执行案件化解,全面清理涉企长期未结执行积案。集中开展涉民营企业、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对因胜诉债权未及时实现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案件优先执行,加强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及时将企业胜诉权益转化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实在动力。

厚植沃土兴万木。接下来,博罗法院将持续强化审判执行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通过加强“软环境”建设,实现“硬指标”提升,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博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