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辽宁省纪委2022年1号文件公开发布以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动营商环境监督行动,现将近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中纪委通报

2022年3月,全省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受理、接收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和明察暗访发现等渠道,共发现破坏营商环境问题4800个,主要集中在破坏政务服务环境、信用环境、执法环境、经营环境、司法环境和监管环境方面,分别占问题总量的33.7%、19.6%、11.8%、10.7%、7.6%和7.4%;破坏中介环境、审批环境和其他问题分别占比1.0%、5.8%和2.4%。

本月已督办解决问题3623个,办结率75.5%。清偿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违约拖欠的各类账款13.19亿元,兑现政府未履行的承诺81条,纠正司法领域不当执行问题24个,推动拨付逾期执行款1.21亿元,下放审批事项18个,新纳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5个。

自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以来,全省共发现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2891个,已督办解决9174个,办结率71.2%。清偿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违约拖欠的各类账款32.2亿元,兑现政府未履行的承诺206条,纠正司法领域不当执行问题86个,推动拨付逾期执行款1.92亿元,下放审批事项55个,累计纳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18个。

2022年3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654件,处置675件,初核578件,立案37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7人、组织处理106人,留置49人,移送司法机关40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2份。

自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826件,处置1748件,初核1477件,立案9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9人、组织处理253人,留置158人,移送司法机关85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21份。立案查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破坏经营环境、政务服务环境、监管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环境、审批环境方面,分别占立案总数的39.3%、21.1%、12.4%、9.6%、7.2%、7.1%;破坏中介环境、信用环境和其他问题分别占比1.3%、1.2%、0.8%。

此外,辽宁省还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如下

1.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祁玉民在国资国企领域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2018年8月,华晨集团与省外某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展新能源汽车项目,在此过程中祁玉民对该公司给予支持关照并收受钱款1100万元。1995年至2019年,祁玉民利用职务便利,在借用资金、承揽业务、取得经营销售权等方面先后为39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折合共计1.33亿余元。祁玉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祁玉民被开除党籍,按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祁玉民 资料图

2. 辽宁省司法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姚喜双破坏中介环境等问题。2013年底,时任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姚喜双干预和插手中介机构服务活动,接受他人请托并收受钱款40万元,通过向市政府领导介绍的方式,为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入备选审计公司库提供帮助。2002年至2020年,姚喜双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支付货款、警服采购等方面先后为28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折合共计1406万余元。姚喜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姚喜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辽宁省锦州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立维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2012年春节期间、2013年3月,时任锦州凌海市委书记王立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并收受钱款合计1500万元,为某公司承建路基工程、风景区改造工程、尽快拨付工程款等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0年,王立维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先后为13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折合共计4463万余元。王立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王立维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辽宁省纪委监委)

案件回顾

华晨汽车集团原董事长祁玉民被公诉 涉嫌三项罪名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祁玉民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祁玉民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祁玉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朝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祁玉民担任大重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处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大连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合作、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作为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祁玉民被开除党籍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此前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祁玉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祁玉民 资料图

经查,祁玉民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议事规则违规决定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搞钱色交易;对华晨集团虚报利润问题失职失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祁玉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犯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祁玉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

对祁玉民决定逮捕

6月19日,据辽宁检察通报,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祁玉民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祁玉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祁玉民简历

祁玉民,男,汉族,1959年1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1978.09--1982.08陕西机械学院工程经济系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82.08--1982.11大连重型机器厂二车间见习;

1982.11--1985.06大连重型机器厂计划科见习、计划员;

1985.06--1986.03大连重型机器厂计划科副科长;

1986.03--1992.08大连重型机器厂经济计划处副处长;

1992.08--1994.04大连重型机器厂经济计划处处长;

1994.04--1995.11大重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处处长;

1995.11--1998.06大重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1998.06--1998.10大重集团公司总经理;

1998.10--2000.06大连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2000.06--2001.11大连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1.11--2002.12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2.12--2004.09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常委;

2004.09--2004.10提名为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选;

2004.10--2005.12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5.12--2010.02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组书记;

2010.02--2015.12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组副书记;

2015.12--2019.03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9.03--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