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一年春耕季,农民们都走进广袤的田野开始辛勤劳作,但是却有三位土地承包户遇到一件窝心事,他们花了32万元承包的土地现在无法耕种,来到扎鲁特旗公安局报案。

4月18日,扎鲁特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赤峰市居民张某某、王某、刘某某三人报案称:今年年初,他们三人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扎鲁特旗前德门苏木农民陈某,从陈某手中以每亩450元的价格承包了840亩耕地,并签订了承包合同,已支付承包款32万元。到了春耕时间,三人到该承包地进行春翻时发现该地已被他人清理。他们向陈某询问情况时,陈某称自己没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无法履行承包合同。当他们要求让陈某退还承包款时,陈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不退还承包款。于是张某某、王某、刘某某三人来到扎鲁特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派出精干警力全力侦破此案。经过几天的现场勘验及大量的调查取证,最终查清陈某犯罪证据,正当侦查员要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实施抓捕时,犯罪嫌疑人陈某于4月25日主动投案自首。经调查,1月24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将没有处置权的840亩耕地转租给张某某、王某、刘某某,并与三人签订合同,收取了32万元土地承包费,用于还债和个人消费。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扎鲁特旗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 │ 平安通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