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非法滞留缅北、金三角、阿联酋等国家和地区从事违法犯罪袁州籍人员回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以来袁州区多次督促袁州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尽快回国。通过政策感化和多方劝导,绝大多数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已回到国内。目前,仍有部分袁州籍人员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非法滞留在缅北、金三角、阿联酋等国家和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现对非法滞留境外的袁州籍人员发布通告如下:

一、对非法滞留境外59名身份明确的袁州籍人员(名单附后)进行公开警示,勒令回国并主动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投案。应通过正规渠道回国,严禁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回国,回国前需提前7日与户籍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备入境时间、入境口岸、隔离地点,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非法滞留境外从事违法犯罪人员提供隐藏住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非法滞留境外袁州籍人员不及时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的,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提供非法滞留境外从事违法犯罪的袁州籍人员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对举报线索和作用视情予以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惩。举报电话:110,17879521870(邬警官)。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前,凡主动回国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到者,对涉嫌违法犯罪主动如实交代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依法免于处罚。对于身份暂未明确的非法滞留境外人员,请勿心存侥幸心理,主动与户籍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及时回国,争取宽大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最终解释权由袁州区系统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59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名单

袁州区系统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来源:袁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