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视新闻消息,近日,西安首例酒后高空抛物入刑案宣判。

2021年9月18日,西安一名男子参加别人的婚宴酒后回到家里,心情郁闷,为发泄情绪,从27楼往下扔酒瓶,导致小区内两名住户的汽车、三轮摩托车受损。楼下路过的邻居拍下后报警,男子当场被警方抓获。

据华商报报道,最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宣判。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指控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未央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从高层建筑物中抛掷酒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以高空抛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案件已经生效。

法官说法:《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自《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设立“高空抛物罪”以来,高空抛物现象已明显减少,但仍有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或因一时冲动,或为发泄情绪,从高空随意抛掷物品,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陕视新闻、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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