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交警5月6日发布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名男子驾车撞人后,没有停车查看伤者情况,而是抱着侥幸心理,迅速逃离现场。他曾两次返回现场,试图确认现场情况后又再次逃离。日前,经过示范区公安局交警直属大队民警马越伟等人的连续排查、追踪,最终将肇事者抓获归案。
被撞伤势严重 肇事车辆逃逸
4月25日22时左右,健康路上行人逐渐变少,周边商户已有许多关门休息。此时,正欲关店门的商户李某突然听见外面“嘭”的一声巨响,待其出门查看时,发现一名男子躺在地上,一辆无牌电动四轮车已向远处驶去。
22时18分,交警直属大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副大队长马越伟带队立即赶往现场。经民警和120急救人员现场检查,受伤男子伤势严重,意识模糊,无法说清自己身份和住址。随后,伤者被送至人民医院进行救治,民警也通过伤者手机联系上其家属。在人民医院,经医生详细检查,民警了解到,伤者杨某头部伤势过重,随时有生命危险,需要立即进行手术。
伤者昏迷,现场也没有直接目击证人,根据多年办案经验,马越伟意识到这是一起严重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立即启动逃逸事故调查机制,组织精干警力,迅速展开侦察。
民警连夜追踪 锁定嫌疑车辆
肇事逃逸到底是不是电动四轮车?往哪里逃了?马越伟和同事通过分析研判后,分别对肇事车的来路及可能逃逸方向兵分多路进行追查。
一组民警迅速调取现场及其周边监控查找,对存在嫌疑的车辆展开拉网式排查;二组民警再次返回现场,对现场遗留痕迹再次进行勘查分析;三组民警驾驶车辆沿报警人描述车辆类型及离开路线进行查找。之后马越伟再次返回医院,对伤者家属进行安抚,并了解其家庭状况。 4月26日09时,三组民警经过12小时的连续工作,在城区一小区内发现疑似肇事车辆。民警调取小区监控视频发现,该无牌粉色电动四轮车25日夜里进入小区后,在小区内反复绕圈后,将车停放在小区西北处角落。之后,3名年轻男子从车上下来步行出小区后,乘坐一辆出租车离开。
两次返回现场 肇事者反复纠结
马越伟等人在对嫌疑车辆的撞击痕迹进行勘查后,又通过进一步追踪出租车踪迹,发现3名男子在济水大街与汤帝路交叉口附近下车,并坐上一辆白色越野车。04月26日18时许,经过对该车及驾驶员身份进行排查后,民警将25日晚乘坐该车的3名男子张某、于某、杨某传唤至交警队接受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其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据张某交代,4月25日晚,其驾驶粉色无牌电动四轮车与同车好友于某、杨某经过健康路时,因未注意路况,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杨某发生碰撞。当时张某想着天黑人少,可能没人看到,且自己的电动四轮车没有车牌,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并未下车查看伤者情况,直接驾车逃跑。后因内心纠结,先假意乘坐出租车路过现场观察。之后,又乘坐朋友车辆返回现场查看,确定伤者被转移救治后,便再次抱着侥幸心理离开。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民警提醒
“交通肇事逃逸往往在一念之间。在痕迹和证据面前,心存侥幸只会付出更大的风险和代价。”民警马越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普通的交通事故属于过失,但“逃逸”是一种故意行为。从行为的“恶意”上看,“酿成交通事故”和“肇事逃逸”不在同一数量级。无论驾驶何种类型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都要面临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报警三种法律责任。如果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构成了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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