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县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管控聚集性活动要求,依据东指发〔2022〕1号《东明县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一、做好家庭聚集性活动管理。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及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必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查验通行、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并向主管部门及属地镇街报备。自行举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的个人,需向属地镇街、村(社区)报备。
二、做好会议培训活动管理。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和“一会一案”的原则,严格落实会议培训举办方、会议培训举办地的主体责任,由会议培训活动举办单位会同承办单位按规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会议培训,举办会议培训单位要提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具体要求按照《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防控指南》(第三版)执行。
三、实行周报告备案制度。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履行属地责任、单位责任或监管责任,确保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内严格落实报备工作,认真汇总3月25日以来的报备情况,于5月8日下午4点前上报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dmxzhxtz@163.com。同时,明确专人,形成周报告制度,每周一下午4点前要将前一周报备情况统计台账报送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四、严肃报备工作责任。对拒不遵守规定及不报备或不如实报备的个人或餐饮单位,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省疫情防控督导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经常性专项督导,一旦发现聚集性活动报备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直接上报省市指挥部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聚集性活动报备统计表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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