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马清妮
小区增设电梯再迎利好。近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获悉,该局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公示(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小区加装电梯,补贴10万元。
适用以下4层及以上合法住宅
《意见》显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社区主导、政府扶持、多方协同的原则;实行基层自治、高效便民、联合审查、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
据了解,本轮增设电梯适用于武汉市已建成投入使用、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且未安装电梯的4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合法住宅类建筑。
其中,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申请增设电梯。
申请提交后,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可行性分析;签订增设电梯协议书;相关单位编制、公示、审查规划方案;随后进行施工及电梯的日常使用和运行管理交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负责增设电梯的日常使用和运行管理,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则由使用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每部加装电梯补贴10万元
增设电梯,资金筹集方面有何分配?据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费用按照实施主体自行协商确定的比例共同出资。实施主体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个人实际出资的电梯建设费用。鼓励各社会组织通过捐赠、资助、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增设电梯完成安装且办理竣工验收登记手续并投入使用后,市民可以申请领取补贴。非由行政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管理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按照每部电梯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的50%可以用于实施主体实际出资的电梯建设费用,其余资金用于增设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分别承担50%。其他各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贴资金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
此外,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管理使用程序,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
据悉,本《意见》公示日期为4月29日至5月16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意见》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拨打027-82706180或发送邮件至1254407159@qq.com向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原文详见:http://zrzyhgh.wuhan.gov.cn/zwdt/tzgg/qtgs/202204/t20220429_1964919.shtml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