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名密切接触者在卫辉市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5月7日,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接收到三名密切接触者流转信息表,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三人在我市的具体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活动轨迹

密接一(卞某某):5月2日,16时28分自驾车回到卫辉市半岛城邦家中,未再外出。5月3日,8时37分,自驾去新乡市与客户刘某某到人民西路皇冠假日酒店,11时经石榴园大街后到西大街重庆菜馆吃饭后,代驾李某某将其送回办公室。18时左右,与朋友郝某某、张某一同到新乡市人民路“刘正烧烤”吃饭大约1个小时后,张某自行回家,两人乘出租车,郝某某到常青藤小区下车,卞某某坐出租车回润华金地广场,自驾车回卫辉半岛城邦家中,其他时间未再外出。5月4日,11时左右自驾车到新乡润华金地广场南门商业楼取物,12时23分回到卫辉家中,未再外出。5月5日,居家未外出。5月6日,自驾到卫辉市劳动路壹号院临时采样点采集核酸,回家后未再外出。5月7日,11时左右闭环转运至卫辉市集中隔离点。

密接二(王某某):5月2日,17点30分左右,从新乡市客运总站乘公交车到卫辉锐思特酒店,18时30分办理入住,20时19分在酒店对面霍记米线就餐,20时26分返回酒店未外出。5月3日,8时01分办理退房,朋友尹某某开车接王某某到京港澳高速卫辉出口处向东第二个早餐店就餐,并在隔壁商店买饮料(自述全程戴口罩),之后两人到后河镇李劳庄村工地维修机器,期间未和其他人接触,17时左右,尹某某开车带其去卫辉市人民医院做核酸,18时送回酒店,重新办理入住,未再离开宾馆。5月4日,12时20分左右尹某某开车接到后河镇李劳庄村工地维修机器,期间未和其他人接触,18时02分返回出酒店未外出。5月5日,8时左右在酒店3楼吃早餐,然后步行到徐庄村委会做核酸检测,后返回酒店未外出。5月6日,8时左右步行到徐庄村委会做核酸检测,后返回酒店3楼吃早餐,其他时间未外出。5月7日,8时左右到酒店3楼取早餐。13时左右被闭环转运至卫辉市唐庄集中隔离点。

密接三(黄某):5月2日,15时30分左右,从新乡东站坐出租车(收款名称为:一二三)至卫辉市建设路东段优家精品客栈,15时58分入住,之后骑共享单车至卫辉市人民医院采集核酸(付款时间19时12分),后与朋友焦某、刘某某、张某某在卫辉市领秀城小区北门张记烩面店外餐桌吃饭,旁边还有另外两桌客人,22时58分付款后回客栈休息,未再外出 。5月3日,18时从优家精品客栈门口乘坐出租车(收款名称:*文军)到新乡东站(付款时间18时33分),坐车回郑州。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提醒全市广大市民:

1、请与上述密接接触者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街道)或所在乡镇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条件的广大群众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目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绝不能松懈;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

卫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封丘县关于两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的通告

5月7日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密切接触者杜某某、 许某某的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以上2人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密接1:杜某某,2022年5月2日7时30分乘坐D2736次列车从西宁至兰州西站,9时40分到达兰州西站,10时20分乘坐G2096次列从兰州西站至新乡东站,16时05分到达新乡东站。16时20分许乘坐网约车返封,17时35分到达城关乡西孟庄村村西口,下车后步行至家中,途中未与他人接触,到家后无外出,无外人来访,当日居家医学观察。

5月3日因家门口修路,9时左右村医通知其出门到胡同口采集核酸检测样本,后返回家中后再无外出。

5月4日、5月5日、5月6日均在家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5月7日9时14分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

杜某某5月3日、5月4日、5月5日、5月6日、5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密接2:许某某,2022年5月2日18时50分从郑州管城区自驾车返封,20时到达西大村家中,20时30分自驾车到应举镇二斗饭店就餐,21时30分结束用餐回到家中休息,未再外出,无外人来访。

5月3日10时20分自驾车前往封丘县城,10时40分到达府前街小丸子童装店购物,10时59分到巴布豆童鞋店购物,11时29分到小脚丫童鞋店购物,11时39分到北街两元店购物,11 时50分到封丘县北干道与黄池路交叉口老范刀削面店就餐,13时左右用餐后返回家中。17时50分自驾到应举卫生院做核酸检测,18时回到家中,居家未再外出。

5月4日至5月7日居家隔离未外出,无外人来访,5月7日21时40分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许某某5月3日、5月4日、5月5日、5月6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封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示广大居民:

1.与上述密接者在同一场合、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或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接种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条件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广大群众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4.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封丘县电视台、云上封丘、封丘卫健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关于密切接触者刘某某在辉行程轨迹公告

2022年5月5日,接郑州市二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协查函,我市刘某某为郑州市二七区钱塘衣城新冠检测阳性人员李某某、常某某的密切接触人员。刘某某已接种两针新冠疫苗,5月4日、5月5日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现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刘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4月29日4:00左右乘坐时代广场进货车于6:30左右到达郑州市,先后在锦荣批发市场、银基批发市场、钱塘批发市场等地活动,于15:33回到辉县时代广场商贸城负一楼“涩女郎”店内上班。19:13进入永辉超市(地址辉县时代广场西侧),停留约10多分钟;19:26在时代广场大屏幕下流动摊买菜,随后返回店中至20:00左右。

新乡同城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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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30日,9:56骑电动车到时代广场商贸城负一楼“涩女郎”店上班,15:02到时代广场地下室香水店买香水,停留几分钟;20:00下班后步行至苏记奶酪小吃店(多禾馅饼西边胡同口),进餐约5分钟。

2022年5月1日,9:30骑电动车到时代广场商贸城负一楼“涩女郎”店中上班,11:07到永辉超市购买零食,约10分钟。16:27在一楼特步里面的小卖部购买玉米后随即离开回到店里至晚20:00。

2022年5月2日,10:31骑电车到到时代广场商贸城负一楼“涩女郎”店内上班,下午16:33、晚上19:28两次进入永辉超市购物,每次停留约10分钟,其余时间均在店里。20:10左右去龙波健身房健身,21:00结束。

2022年5月3日,10:29到时代广场商贸城负一楼“涩女郎”店内上班,12:28进入南关社区东口往南路西虎丫炒鸡,停留约50分钟。13:29进入时代广场步行街东口老五发屋,停留约10多分钟,后回到店内上班。约20:00进入凯盛购物广场,停留约10分钟。随后骑电车至龙波健身房,21:00离开。23:00到城关镇卫生院门口做核酸,停留约30分钟。

2022年5月4日,10:10到美郦山小区西门口南侧九分便利店购物,停留不足10分钟;14:40去步行街东口如家鲜果店买水果,停留不足10分钟;15:22进入永辉超市购物,停留约10多分钟。19:42去步行街东口如家鲜果店买水果,停留约几分钟。

请与刘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辉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6日

关于密切接触者袁某某在辉行程轨迹公告

2022年5月6日,接郑州市二七区疫情指挥部数据协查函,我市袁某某为河南省确诊病例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袁某某已接种三针新冠疫苗,近两日连续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袁某某的在辉县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2年5月2日从洛阳返回辉县,17:00在辉县市灶君庙下车,随后到灶君庙金城量贩超市购物,停留约20分钟,17:30在灶君庙乘坐中巴(车牌号:豫GH0026)返回黄水乡牛王庙村家中。

2022年5月4日,14:35在黄水乡牛王庙村大队采集核酸。

2022年5月5日,11:48在黄水乡卫生院采集核酸。

2022年5月6日,9:00左右在黄水乡卫生院采集核酸。

请与袁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辉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6日

关于密切接触者王某某在辉行程轨迹公告

2022年5月5日,接郑州市郑东新区疫情指挥部数据协查函,我市王某某为河南省确诊病例田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王某某已接种三针新冠疫苗,近两日连续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王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2年4月29日,下午16:30从郑州到达辉县高速站口,18:00左右返回时小庄家中,20:00回到美郦山小区家中,之后未再外出。

2022年4月30日,上午9:28在灶君庙南路东华莱士店买薯条,9:35左右自驾车前往辉县市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2022年5月1日,14:50左右步行至锦绣瑞园小区门口,在此乘坐朋友车前往上八里镇,期间15:30左右在中国石化洪洲加油站加油。19:00左右在玫瑰庄园东南侧约40米饭店就餐,至21:00结束。

新乡同城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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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3日,9:00自驾车到河南寿酒集团有限公司的仓库装酒,停留约30分钟。

2022年5月4日,上午11:30左右在时小庄南边广场进行核酸检测。

2022年5月5日,上午8:30左右在时小庄南边广场进行核酸检测。

请与王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辉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6日

来源:辉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5日22时09分,新乡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数据协查通知。经调查,新乡县翟坡镇南翟坡东村人王某某,在5月1日与确诊病例张某某在郑州市二七区郑喜旺烧烤大学路店同店就餐,王某某被判定为密接人员。现将王某某近期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4月30日15时30分从翟坡镇南东队乘坐网约车去郑州,17时30分到达郑州市二七区女儿家,后居家无外出。全程均佩戴口罩。

5月1日上午居家无外出,17时30分与女儿徐某某和女婿侯某某(判定为密接人员)三人步行去郑州市二七区郑喜旺烧烤大学路店在室内就餐,21时步行回到家中后未外出。外出时均佩戴口罩。

5月2日,与女儿徐某某和女婿侯某某三人10时半去对门小区做核酸,返回后约11时去小区旁边超市购物约二十分钟后回到家中后未外出,期间均佩戴口罩。

5月3日,与女儿徐某某和女婿侯某某三人10时半去对门小区做核酸后二十分钟后回到家中,下午14时坐网约车(豫GTE921)离开郑州,于16时回到新乡县翟坡镇南翟坡东村口,下车后步行回到南翟坡东村家中后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5月4日约11时本村广播采样点无人时王某某独自去采样后回到家中后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5月5日约10时本村广播采样点无人时王某某独自去采样后回到家中后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5月5日23时50分被闭环转运至新乡县中联宾馆集中隔离点管控。

5月2日、3日,在郑州市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5月4日、5日、6日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新乡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示广大居民:

1.与上述密接者在同一场合、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或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接种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条件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广大群众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4.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新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李某某活动轨迹的

通 报(2022年30号)

2022年5月6日8时48分,接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协查通知,落实密接李某某在红旗区活动轨迹并排查接触人员情况。本人已做5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已在天津接受集中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李某某在新乡市红旗区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5月3日,18:00由郑州市郑东新区七里河北路新宜路交叉口乘坐顺风车(牌照不记),19:30到新乡市来旺达酒店入住,入住后未外出。5月4日1:00被告知需要做核酸检测,骑共享单车到四中门口做核酸检测(排队时前后各有1人)。做完后骑共享单车返回来旺达酒店后未再外出(在酒店上下楼乘电梯时均无其他人同乘)。

新乡同城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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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上午在酒店未外出,14:00步行到酒店对面阿利茄汁面就餐。14:30就餐完步行返回酒店退房。之后在酒店连廊休息(无其他人员)至18:00乘坐出租车(牌照不记)到奥园康城北门下车,与同事高某某一起在奥园康城北门附近一个胡辣汤店就餐,18:40与同事高某某一同乘坐出租车(牌照不记)到新乡高铁站,19:45乘坐G1710次列车(14车05D)去天津。

请与李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6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原某活动

轨迹的通报

(2022年31号)

2022年5月6日16时09分,接卫滨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协查通知:落实密接原某在红旗区轨迹排查接触人员情况。本人已做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已施行集中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原某在新乡市红旗区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5月1日,15:00骑电动车到弘润新悦城核酸检测点做核酸(前后无人排队),做完后回现居地卫滨区馨华佳苑后未再外出。

5月2日,11:14骑电动车到劳动路南段安居市场东门北边干果鲜果行购买水果,11:20左右返回店铺(卫滨区小戚消防器材经营部)未再外出;18:00下班步行回家。

5月3日-5月5日,在红旗区无行为轨迹。

5月6日,8:10骑电动车到化工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何老二胡辣汤早餐店买早餐(1名男店员打饭)。

请与原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6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温某某活动

轨迹通报

(2022年32号)

2022年5月7日9时,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协查函通知:落实密接温某某在红旗区轨迹排查接触人员情况。经流调:温某某已接种2剂次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做3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已施行集中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温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5月2日,01:00左右温某某与朋友由开封自驾入住郑州阡陌精品酒店(该酒店有阳性病例),09:53在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王垌村进行核酸检测后两人驾车回开封市鼓楼区西苑社区C区家中。

5月3日,在开封家中未外出。

5月4日,上午在开封家中未外出,16:00多在开封大王屯小区做核酸,做完后回家,和女朋友开车于18:30到朋友家吃饭(朋友家人开封已采取管控措施),20:00吃完饭后回开封家中未外出。

5月5日,14:00多独自驾车走107国道来新乡,16:00多到新乡市住址红旗区宝龙珑寓;17:00在宝龙珑寓附近的检测点参与全民核酸检测(采样时间:17:11),做完后回现居地;20:00多去宝龙国际北门往东路南美林冒菜饭馆吃饭(付款时间20:30),之后回现居地未外出。

5月6日,在宝龙珑寓3号楼装修,13:00左右、19:19和同事均在美林冒菜吃饭,未外出去其它地方。

请与温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党某某活动

轨迹通报

(2022年33号)

2022年5月7日14时20分,接大数据局推送密接人员协查通知:落实密接党某某在红旗区轨迹排查接触人员情况。经流调:党某某已接种3剂次新冠疫苗,健康码为红色,行程码为绿色,已做4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已施行集中医学观察。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党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5月2日,12:53从西安北乘坐G658次列车(08车厢17A)于15:23至新乡东,出站后乘出租车(付款时间:15:57,车牌号不记得),返回红旗区公务员小区C区家中后未外出。

5月3日,居家未外出,社区上门给其做核酸检测。

5月4日-5月5日,居家未外出,接社区电话通知后下楼做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期间无排队人员)。

5月6日,10:40步行到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核酸检测,11:00结束后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5月7日,居家未外出。

请与党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