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李家超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人选。

△候选人李家超抵达投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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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今天上午投票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投票8日上午9时开始举行,11时30分选举投票结束。

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委员陆续来到设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的主投票站,以一人一票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此次选举是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后进行的首次行政长官选举。

此次选举中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为李家超,其为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前司长。每名选委可投支持票或不支持票,投票时间持续至11时30分。投票结束后,由点票站工作人员以手工进行点票。点票结束后,选举主任宣布选举结果。

4月6日,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李家超出席新闻发布会

由于疫情关系,为减少主投票站人流,投票时间较过往选举延长30分钟。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按照选举委员会的五个界别,为选委划分了不同的“建议投票时段”前往主投票站投票。

根据选举产生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有关法规,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当选人经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后,在7月1日正式宣誓就职。

新闻背景: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

今天,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举行,这是去年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之后第三场重要的选举活动。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新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3月31日起实施。5月27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标志着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工作顺利完成。

2021年9月和12月,新选制下的第一、第二场重要选举活动,即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和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先后顺利完成。根据新选制,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由五个界别组成,人数由1200人增加至1500人,负责提名并选举行政长官人选等事宜。

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为4月3日至16日。提名期内,选举主任共收到1份提名表格,该候选人为李家超。李家超是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前司长,其于4月13日正式报名参加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

4月18日,香港特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宪报刊登公告宣布,已完成审查李家超作为行政长官候选人的资格,并裁定其提名有效,李家超获得的有效选委提名数为786名。

5月8日,选举事务处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设立一个主投票站,供选举委员会委员就行政长官选举进行投票,投票时间是上午9时至11时30分。候选人须获得超过750张有效选票才能当选。

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人选,须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六任行政长官的任期自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香港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前五任行政长官先后由董建华、曾荫权、梁振英、林郑月娥担任。

编辑 | 程婷

综合 | 新华社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