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文明交通的过程中,每一位市民都是参与者,构建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最重要的是让文明出行,以“礼”相待成为交通参与者的一种习惯。
非机动车在路口通行时
应该怎么做呢?
是减速观察,还是横冲直撞?
此时一脚刹车、一次让行
不仅是文明驾驶的体现
或许还能避免一次交通事故
01
非机动车未让机动车
事故经过:2022年5月7日17时许,海某某与热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兰干路与退水渠路十字路口左转弯时,与路口直行的古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
事故分析:海某某与热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的行为与古某某超速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行为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02
非机动车未让行人
事故经过:2022年05月1日14时许,周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萨依巴格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九华万象城小区前路段时,与由东向西过斑马线的行人郑某发生碰撞,造成郑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分析:周某驾驶电动车未避让横过斑马线的行人、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03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非机动车的正确骑行方式
骑乘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
按照右侧通行原则,非机动车骑行通过斑马线,也属于逆向行驶。非机动车骑行的时候,容易与斑马线上的行人发生碰撞。因此非机动车在进行掉头经过斑马线的时候,应当下车推行,注意来往的行人,不要与之发生碰撞。
巴州公安交警提示
礼让是相互的
车让人
让出文明
人让车
让出安全
礼让,让城市更文明
礼让,让城市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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