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曙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

召集人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情况说明公告

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晶、贾木云、姜鹏飞、李永岱、周菲及刘红芳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股东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中能”)、于晶、贾木云、姜鹏飞、李永岱、周菲及刘红芳(以下合称“召集人”)于2022年5月5日自行召开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形成有效决议。由于会议召开当天受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升级的影响,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由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61号(近双井桥)北京富力万丽酒店三楼临时变更至二十楼。召集人现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概述

召集人于2022年4月9日披露了《股东自行召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2年5月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5月5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按期召开并形成有效决议。由于会议当天受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升级的影响,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临时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61号(近双井桥)北京富力万丽酒店三楼;

调整后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61号(近双井桥)北京富力万丽酒店二十楼。

二、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具体原因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场地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2022年4月23日,朝阳区发现2例新冠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截至4月24日16:00,朝阳区新增确诊病例11名,当日朝阳区划定14个封控区和14个管控区,疫情有扩大趋势。召集人为了确保现场会议的顺利召开,在预定酒店三楼会议室时,同时协调了数个其他楼层的会议室或房间,在必要时通过设置主会场及分会场(主会场为三楼会议室,分会场设置视频会议)来减少聚集人数,以满足可能的防疫要求。

2022年5月4日17:00,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宣布疫情防控升级,朝阳全区及公共交通运营调整的区域内单位,5月5日起实施居家办公和“点对点”闭环管理。

因此,北京富力万丽酒店于2022年5月5日根据疫情防控政策封闭了三楼所有会议室,通知召集人不允许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退还了召集人之一的贾木云支付的定金,且酒店明确要求,无论是否开会,聚集人群需小于4人。为了尽可能地在会议通知的地点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仔细研究后,认为第一方案仍为积极协调酒店三楼常规会议室;第二方案为将三楼会议室走道作为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地点(三楼走道相对比较宽敞),并采用主会场及分会场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现场会议。

2022年5月5日下午14:20,在召集人未能协调到三楼可用的会议室的情况下,召集人决定按计划前往酒店三楼走道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召集人到达三楼大厅以后,发现现场已经聚集了十几名人员,该情况已经明显违背防疫要求,直接导致三楼走道已经不具备开会条件(召集人事后了解到,部分拟参会股东及相关人员,由于事前未联系召集人了解酒店防疫政策,也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防疫证明材料,要求参加在三楼举行的股东大会,并与酒店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酒店人员在劝阻无效情况下,通知了当地派出所前来进行治安维护)。

为保障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顺利举行,防止因防疫管控导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被被迫取消,召集人紧急决定将会议召开地点改为召集人事先协调的酒店二十楼行政套房内。由于三楼十几名人员聚集系突发情况,且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已到,为保证会议按时进行,召集人未来得及在酒店三楼设置相应指引标识。

由于在股东大会通知载明的登记时间段内进行现场登记的股东(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提前跟酒店确认了身份并出示了防疫所需的证明材料,因此能够及时转移到酒店二十楼主持并参加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有关于酒店出具书面文件的说明

根据《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能等七名股东自行召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2-038),酒店出具书面文件记载“5月5日北京富力万丽酒店没有承办任何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议举办”。对此,召集人说明如下:

召集人从未以“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议”的名义向北京富力万丽酒店预订会议室或租赁房间,主要由于酒店方要求需要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合同后方才可以以该名义预订,因此,召集人一直以召集人之一的贾木云的个人身份名义预订,但预订会议室及房间的理由为“召开股东大会”。

四、部分股东、股东代理人及上市公司董、监、高参会情况说明

召集人于2022年5月2日邮件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要求提供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参会人员名单,并提醒务必于2022年5月3日18:00之前与召集人联系,确认登记和进入会场的最新防疫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直至2022年5月4日14:46才予以回复,召集人随即通过邮件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于当日18:00之前提供会议入场材料供场地方确认,以免影响参会。上市公司董事会于18:50至20:40陆续分三批提供20多名与会人员材料,此时已过酒店工作时间,未能于当日获得酒店方的确认。

2022年5月5日,召集人经详细审核上市公司董事会发送的参会人员防疫证明材料,发现绝大部分人员不符合入场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仅郝晓军提供的材料符合防疫政策。召集人立即邮件回复公司董事会,详细列举董事、监事、高管名单人员所提供的防疫证明材料缺失之处,并在邮件中着重提醒“绝大部分股东代表的防疫证明不齐全,亦不符合场地方的入场要求。为切实保障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召集人建议拟现场参会的股东转为线上投票,以避免因防疫政策导致无法实际现场参会并无法投票的风险”,同时召集人会务组工作人员就该情况与上市公司董事长宫大进行了微信沟通。

上市公司5月6日发布的《曙光股份关于深圳中能等七名股东自行召集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的公告》称“公司10多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高管、公司见证律师等先后提前到达北京富力万丽酒店三楼现场准备参加会议”,在明知朝阳区疫情防控措施升级的前提下,既不事先了解场地方防疫政策,又无视召集人对防疫材料准备及无法入场的风险提示,组织明显超出允许聚集的人数前来参会,并且因防疫证明材料不齐备受到场地方阻拦,最后导致无法入场,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自身要负最主要的责任。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当地疫情防控政策临时升级、酒店限制召开会议等诸多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召集人紧急调整了现场会议地点以保障会议按期召开。同时为满足防疫政策要求,避免人员聚集,仅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登记时间段内进行现场参会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晶、贾木云、姜鹏飞、

李永岱、周菲、刘红芳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