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赣州5月9日电(通讯员张建华) 近日,经江西省于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了赣州市于都县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袁某涉嫌受贿罪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1年,被告人袁某任于都县某局党组书记、局长及赣州市于都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刘某等人和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财物共计人民币414.5万元,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袁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采信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

由于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