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天海苑小区业主反映,他们小区物业有“乱收费”、“霸王条款”等现象。

巧立名目、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收费。这些藏在物业合同里的“隐藏条款”哪些是合理合法?哪些是违规的?

物业公司收费项目可都有法律依据?

物业公司收费项目可都有法律依据?

据南宁天海苑小区的业主反映,收房入住时,小区是一户一表,但每家每户都被小区物业公司收了200元的水电周转金。

现在她想退回这笔费用,却被物业告知“房子卖了才能退”。如果不卖房,这笔钱就是物业的吗?

广西海韵之友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天海苑小区的物业,物业公司确实收取了小区业主每户200元的水电周转金。原因是,小区水费以及水电公摊等费用为物业代收,收费有时间差需要水电周转金周转。

这笔费用想退,只有等业主的房子卖了,才可以凭收据申请退费。

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显示,物业服务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收费、捆绑收费以及收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外的费用。

据消息来源,南宁有些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不仅收取水电周转金,还收装修押金、公共区域维护保证金、额外手续费等“霸王条款”,不签就不给房门钥匙,业主敢怒不敢言。

有没有解决办法?

有没有解决办法?

首先,南宁市住建局物业科有关负责人表示,业主对合同内容有疑义,可以在签订合同前提出,如果有疑义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其次,保证金等不属于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收取与退回是由双方另行约定。

最后,对于水电周转金,据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接受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相关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额外手续费等费用。

装修押金、公共区域维护保证金等...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如果业主不愿意,物业无权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