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养老领域经济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自即日起开展养老领域经济犯罪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养老领域经济犯罪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鼓励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对举报公安机关未掌握的线索并在侦查破案中发挥关键作用的举报人给予经济奖励。

二、举报内容: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形式:

(一)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的涉诈行为。

(二)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行为。

(三)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法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人旅游领域涉诈行为。

(四)打着“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行为。

三、要实事求是进行举报,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高唐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0635-7178087、7178169 李警官、胡警官

高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2022年5月9日

来源|高唐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