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辖区农村实际,紧抓三个方面不放松,全力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基。

一、围绕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不放松。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交通管理工作始终,突出加强农村机动车驾驶人、村民和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协调乡镇党委政府,联合辖区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通过向农民展出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多形式、多种渠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同时,在辖区村社建立宣传专栏,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各乡镇政府、派出所、学校、公路沿线村社、人流广场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或者刷写墙体标语,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二、盯紧路车隐患,源头防范不放松。对农村地区机动车进行全面排查,筑牢预防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动员农村“两员”等基础力量,全面摸清农村各类机动车底数,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车。特别是对农村地区接送学生车辆、七座以上面包车和中重型货车进行排查梳理,登记车号、所有人等基本信息,逐一建立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组织农村各派出所(交警中队)对辖区内公路、乡村道路特别是急弯陡坡、邻水临崖、事故多发道路及时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意见和措施,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并协调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球面镜、警示桩、波形防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协调推进农村地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三、守住主要阵地,路面管控不放松。聚集“减量控大”,依托日常执法,加大一早一晚及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高发、违法乱象突出及景区等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常态化开展开展农村地区突出违法专项整治及“酒、醉驾”、客车、摩托车、农村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针对超员超载、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同时,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加大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对不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一律要求现场整改,督促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确保通过整治全面提升农村地区驾驶人和乘车人的安全意识。(来源:遂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