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胡先生花60000多块钱买了一辆二手车,可过完户他发现,车子问题太多了,甚至还被调表25万公里。他自嘲说:遭遇社会毒打了。随后找到销售,对方却表示:你就是爱贪便宜,这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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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胡先生在一家车行看中了这辆车,合同上明确承诺无重大事故,无水泡,无火烧等问题。不过,跟他签订合同的人并不是车行,而是一名姓彭的男子。只是当时车子是在车行看的,合同也是在车行签的,所以并没有太在意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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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完钱,胡先生欢欢喜喜地去过户,不料,用行驶证一查,却发现是一辆问题车,车辆上显示的公里数是9万多公里,但实际查到的却是36万多公里。而最令他气愤的不仅于此,根据报告显示,车子的A柱动过,气囊也动过,完全就是一辆重大事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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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称自己一个月只有3000多的工资,攒了三年下来,才买了第一辆车,没想到就遭遇了“社会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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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他带着记者来到车行,找到这位姓彭的销售。他自称是店里的销售员,但店里的工作人员却表示,这个人不是他们的销售,只是租了店里的车位,胡先生买到的车子,并非车行的车,跟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彭某并没有直面回复这个问题,只是说小胡是贪小便宜,还让他换个思路去想,这辆车是低于行情价卖给他的,车况已经告知胡先生了,这就好比“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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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提出疑问:有没有告知胡先生这辆车已经36万公里了?

彭某表示自己没有去查,他不知情。他就是一个中介商,能有什么义务呢?随后他还说看过车子检测报告,这些都属于小事故,小瑕疵。

胡先生提出退车,但遭到了彭某拒绝,他说双方是签过合同的。但经过市场方的介入,彭某却二话不说将车款全部退了回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二手车买卖合同关系中,影响车辆售价的因素在于车辆新旧程度、机械性能、保养情况等因素,而车辆的新旧程度和机械性能除了和车辆出厂年限有关外,也和车辆行驶里程密切相关,行驶里程较长的车辆,因其自然磨损等原因,在保养情况相当时,其机械性能一般较行驶里程短的车辆差,后期保养费用亦高,故售价相对较低,而判断车辆行驶里程最直观的依据就是车辆里程表的读数。

作为中间商,不仅仅只是收车和卖车那么简单,把车子的真实情况如实告知买家,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是真的不清楚里程数被改过,还是明知故犯,那就只有当事人自己才清楚了。

另外,也提醒大家,在选择购买二手车时,还是要选择正规的车行,看好合同。如果发现是个人买家,要把事情咨询清楚。如果这位彭先生消失不见了,那胡先生想要维权,也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