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出版的《西部法制报》2版刊发了“宝鸡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报道。

5月7日,宝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宝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致力于服务宝鸡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全市破产管理人履职行为而设立的地方性非营利社会团体,主管单位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登记机关为宝鸡市行政审批局,是全省第二个市级破产管理人协会。

宝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市战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全市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业务工作迈上新台阶,步入职业化、法治化、标准化、程序化的道路,对于充分发挥各机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促进全市创新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手段,架起了管理人、破产企业、政府部门和法院之间的沟通桥梁,强化了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