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是耕作自己心田的农夫,播下幸福的种子,辛勤耕耘,静待花开,时光便有了意义。

对于法官而言,自从披上法袍,公正就是那颗嵌入心中的种子,裁判就是“那块田”,无惧风雨,勤劳耕耘,司法便有了温度。

裁判是法官的名片,更是伴随法官一生的作品,所作出的裁判要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行而不辍守护公正,履践致远不断前行,思想的碰撞产生智慧的火花,让我们听听“裁判者们”的用心耕耘的声音!

季婷

泰兴市人民法院

孙辙院长从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精神气质三个方面对伟大判决作了具体阐述,这既是对我们开展审判工作的提点,也促使我们主动反思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如何去适应时代要求创造人民满意的伟大判决。

练就过硬本领

“打铁还需自身硬,无须扬鞭自奋蹄。”新时代新形势下催生了许多新类型的案件。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我们要始终保持紧迫感、危机感,对新知识、新理念、新法规要提前介入学、深入系统学。要注重精准攻克薄弱环节,创新发展工作思路,不断夯实法学理论基础、提高实操业务水平。“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要敢于迎难而上,勇于担当作为。唯有沉下心、埋下头,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坚持不懈,方得始终。审判能力是在循序渐进式的审判工作摸索成长的,每个细节都必须仔细斟酌,必要时要梳理并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法与工作体系。个案虽具有个性,但其凝练的不仅是法官自身的法律智慧,更是在中国法律文化和传统下映射出的总体价值观。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需要我们在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过程中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底色去涵养,真正达到“法润天下、德润人心”的效果。

审慎看待权力

法官是讼诉活动的中立裁判者,是司法公正的维护者和捍卫者,其所享有的审判权来源于人民赋予,创造伟大判决,应当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应当放平姿态,增加与群众沟通能力,万不可把自己当作“官老爷”,产生可以凌驾于当事人之上地位的错觉。同时,在与群众沟通交流时,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规范得当,要做积极正面向上的引导,真情才能换来真心,在法律的框架内帮助当事人解决矛盾,作出的司法判决才能真正取得群众的信任,使人民拥护和信仰法律,而不是屈服于法律。要警惕的是,在当前自媒体时代及网络舆论兴盛的背景下,法官更要坚守独立的内心与判断,不为其所扰为其所困,在法律逻辑与框架内对案件事实做出研判,使得做出的司法判决经得起实践的推敲和人民的检验。

强化底线思维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审判机关的属性是政治机关,在加强法律职业素养的同时不能忽视对于党的理论的学习,要紧跟党的步伐,创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伟大判决。与此同时,我们更要树立远大理想,时时刻刻用党纪国法对照自己,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律己之德。提高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筑牢政治忠诚,才能不辜负人民群众寄予我们的厚望,才能搭建与人民群众信任的桥梁,从而使得作出的司法判决更具有信服力。

路漫漫其修远兮,岁月长河里,唯有以汗水才能浇灌收获、以实干才能笃定前行,勤以修身、甘于吃苦、迎难而上,敦促自己恪守司法为民的初心,永远保持昂扬的奋斗姿态,努力做到每一份判决书都熠熠生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