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省市都实施统一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按照江西省人社厅公布的信息,江西省2021年全省实施统一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6306元。这意味着每个人的养老金都是6306元吗?当然不是了。
养老金计发基数实际上是替代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因素。
按照2014年江西省《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年22号文件)公布的养老金计发办法,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购。
其中,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是全国统一的计算模式。
基础养老金跟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缴费年限等三个因素挂钩。如果说本人按照60%基数缴费,每缴费一年可以多领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基础养老金(仅基础养老金是这种算法,还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如果是按照100%基数缴费,每年的领取1%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如果是300%基数缴费,每年的领取2%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实际上我们在养老保险缴费的时候就使用了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这一因素来核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本身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因此,养老金计算和养老保险征缴使用的社平工资应当使用的是一种口径。可是,有关制度在2019年变了。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我国的国家养老保险缴费是世界上缴费比例最高的地区之一。2019年5月以前,职工本人需要缴纳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只要不超过20%就行。2019年5月,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公布。明确提出用人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地区可以降至16%。同时,还调整全国各地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90年代我国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时候,当时根本就没有私营单位工资口径的统计数据,毕竟当时私营单位数量极少。因此大家统一采用的是城镇非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计算养老金。
可是经过20多年的发展,私营单位已经成了社会不可小觑的经济主体,解决了约70%的人口就业问题。私营单位也是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的,但是社平工资统计中不包含这些人群的工资,不仅大幅提升了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标准,而且增大了私营单位和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压力。比如说2020年城镇私营单位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4810.58元,水平只有非私营单位社平工资8114.9元的60%。
为此,从2019年5月起各地都要以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但是养老金计发的时候可不能这样子一下改变口径,否则会造成后退休的人员养老金大幅降低。为此国家制定的过渡性措施就是各个地方公布养老金计发基数,每年在以前的计发基数之上增长一定的比例,但是增长的幅度一般略低于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
江西省2021年的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只有5291元,但是养老金计发基数却高达6306元。因此,社保缴费还是很划算的。但是并不意味着人们能领6000多元的养老金。一般来说,社保缴费15年,退休养老金依然会是1000元左右。
按照社会平均工资和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增长规律,预计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也会增长3%~5%左右。相信今年退休的老人,养老金会在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以后重新计算,领到的养老金会更高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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