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攻坚主要举措

一是高度重视,组织保障。为了改善空气质量,全面完成全县2021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印发《贺兰县2021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程建设领域、车辆治理领域、水生态治理领域、大气监测及污染防治领域,土壤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领域5个工作专班,由县领导亲自包抓,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成员,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生态环境分局统筹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生态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生态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保”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实施竞争奖励机制。结合自治区、银川市开展冬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根据工作表现设定考核评估,分别给予奖励,激励各单位干事创业,解决资金不足造成的困扰,全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开设攻坚活动宣传专栏,全程跟踪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大力宣传攻坚活动中工作成效明显、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一些工作缓慢、推进不力或未完成任务的及时进行曝光。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助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是加大督导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主动履行主体责任。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联合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对中铁十六局、宁夏建工集团负责的重点项目扬尘管控情况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企业施工现场路面硬化、扬尘设施开启使用、车辆冲洗、路面清洁等扬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五是加大燃煤治理力度。实施集中供热项目,淘汰关停8处21台燃煤锅炉,清洁取暖覆盖面积达1157万平方米,每年减少燃煤消耗约40.2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排放约2万吨。实施无集中供热区域清洁取暖项目,完成全县6个乡镇卫生院,15个学校及幼儿园煤改电项目。开展清洁煤推广使用,严厉打击散煤销售行为。

六是划定建成区重型车辆绕行路线。贺兰分局联合县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四十里店及贺兰北设置道路检查点,对冒黑烟等违法车辆进行严格处罚,经常开展夜查,严厉查处渣土车辆的违法行为。

七是对低氮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严格把关。聘请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全县66家114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达标情况和43家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况进行抽查监测,对其中4家超标排放的锅炉责令整改。

·下一步努力方向

下一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用力、精准发力、凝聚合力,以更高标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一)强化责任抓落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把污染防治任务落实到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具体人员。紧盯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和颗粒物浓度,加强工作调度,督办问题整改,尽快把落下的工作赶上来,把定好的进度抢回来,努力争取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抓防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源头防控,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系统建设;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实施煤改电、煤改气项目,淘汰燃煤锅炉;持续推进无集中供热区域清洁取暖项目,大面积开展散煤治理;深入推进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通过抓工业企业减排管控、抓柴油货车管控、抓重点区域管控,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天气,最大程度增加优良天数。

(三)营造氛围促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重要性、必要性,争取群众、企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人人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工作氛围。发挥反面警示作用,公开曝光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推进突出问题解决,推动治污责任落实。

(四)严格督导促成效。将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单位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的责任部门及时进行通报、约谈;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建议严肃追究责任。

来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