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任垚 罗维 刘莹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纲领性文件首次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中央部署,于2014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作为全国第三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2015年以来,四川省成都市两级法院深度聚焦办案主体责任不清晰、审判管理运行不顺畅、监督实效不充分等梗阻,科学明晰办案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打造“静默化监管”体系,多维搭建配套保障机制,探索形成全员一体、全程覆盖、全域协同的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加快提升司法供给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静默化监管”和“司法供应链”管理为基础,形成的审判权力“责任、监管、支撑”全链条运行体系,荣获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2021年,成都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余万件,审结55万余件,结案率达92.16%。与2015年改革之初相比,分别上升143.94%、167.30%和8.06%。
科学把握改革态势
精准聚焦司法责任落实新要求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深入研判本轮司法改革态势,聚焦“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落实”这一核心目标,围绕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机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贡献司法改革的“成都智慧”。
把握改革重心,自主创新实践。成都中院积极响应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措施:2016年,开展“全面改革创新年”主题实践活动,并提出26项改革任务;2017年,部署并探索司法体制机制“小配套”改革;2018年,提出8大类50大项156小项改革举措,形成了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牵引、各项综合配套改革相呼应的有序推进态势。
坚持系统集成,综合配套破局。改革以来,成都市两级法院针对原有司法权运行模式无法适应改革新变化的情况,准确把握审判权的权力属性,牢牢抓住司法责任制的“牛鼻子”,以审判权的依法行使和高效运行为目标,创新构建以提升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为根本价值取向,以放权法官、服务法官和管理法官为核心的“一体三维”改革模式。同时,其还同步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民事庭审优质化、行政诉讼优化审等一系列综合配套改革,确保放权不放任、行权有保障、用权受监督。推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面落地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靶向聚焦发力,增强供给实效。结合2015年以来案件长期高位运行实际,成都市两级法院紧盯司法供给与需求不同步等突出矛盾,以“静默化”监管平台为基础,逐步建立健全新的全链条司法办案管理监督制度机制。其以办案质效管理中心、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内外沟通协调中心“三大中心”为载体,打造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管理支撑体系,加快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明晰办案主体责任
构建多维同向管理新格局
2015年以来,成都市两级法院细化行权主体权责清单、强化员额法官自主管理制度、加强审判团队办案职责,落实院庭长管案、办案双职责,确保办案权责一体,推动责任链条无缝衔接,实现“用权必留痕,行权受监督”。
建立员额法官放管结合办案新机制。成都市两级法院积极推进法官遴选制度改革,拓宽来源渠道,优选优配员额法官,累计组织完成6批1485名员额法官遴选;制定《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员额法官责任主体要求,将法院院长、庭长以外的所有员额法官纳入中层干部序列“提级管理”,充分放权于法官;构建员额法官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机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的阳光监督,实现放权与管理有机结合;全面落实司法职业保障要求,打通法官晋升渠道。2021年,成都市两级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455.08件,同比增加105.73件。
构建审判团队均衡办案管理新机制。成都市两级法院制定《关于构建新型审判团队的实施意见》,构建以资深法官为核心,若干入额法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为主力的团队配置模式,将法官“单兵作战”升级为“团队攻坚”,激发审判团队办案内生效能;根据简案、难案团队实际需求,差异化配置审判辅助人员,并根据办案情况动态调整。持续提升司法供给的专业性与均衡度,使得收结案数倒挂、办案前松后紧、年底突击结案局面有效扭转。
探索法院院长、庭长管办结合权责新机制。优化完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精确定位法院院长、庭长在司法办案、行政事务、党内事务的三种角色、三种“行权方式”;创新建立审限管控风险预警机制,推动法院院长、庭长加强对临期、超期案件有效监管;明确“四类案件”监管层级与重大案件立案首报机制,全面落实法院院长、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管职责;开展法院院长、庭长办案竞赛专项活动,月度通报办案质效,对年度办案量未达考核标准的实行动态退出,确保管案、办案相互促进、有机结合。2021年,成都市两级法院院长、庭长带头办案230515件,监管“四类案件”28791件。
强化全程规范监管
形成优质司法作品供给新形势
有序建立“调立审执”全链条、流程型、标准化运行规范,创新构建“静默化”监管体系,严格把关司法工作质效,全方位构建规范化管理体系。
强化“调立审执”运行规范。围绕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制定办案手册,夯实审判权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基础。明晰诉前调解工作标准,超过一个月调解期的案件自动转立案,增强调、立、审有序衔接;强化实质解纷能力,建立“全链条”实质化解机制,健全“闭环式”解纷体系;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庭审改革,推广庭前会议机制,发挥示范庭审作用,确保庭审高效优质;探索执行“一体化”改革,以执行法官为核心,构建以案、事、人为要素的执行办案模式。
创新“静默化”监管模式。细化立案、分案、审理等183个工作节点和68个监控节点,并对其进行动态跟踪、提示、预警和督促。在立案环节,将电脑自动识别案件情况与立案部门主动发现相结合,完善“人脑+电脑”识别判定体系;依托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及时收集外部对司法办案的意见建议,对来信、来访或投诉的案件,由有关责任部门甄别后纳入系统监管;将审限变更申请审批“关口前移”至审管部门,由系统自动标识监管一年以上未结案件,持续完善审限管控预警机制,对恶意的超期办案人追责问责;将诉前调解类案件全部纳入监管范畴,案件判决后的答疑等环节纳入流程节点管控,倒逼规范办案。2015年以来,成都市两级法院无一案件违法超审限结案;2021年,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64.92天,同比下降13.51天。
实行“质检型”精细管理。建立类案、关联案件“刚性检索制度”,避免“同案不同判”情况出现,推动法官增强自检意识;严格推行“归档结案”刚性标准,把严办案流程末端关口,确保每一宗案件都“不带病出院、不带病归档”;升级打造办案质效管理中心,建立“中心统筹、各庭质检”的文书质检运行模式,聚焦案件瑕疵率、裁判文书低级错误等司法质量问题,加大文书抽检力度;将文书瑕疵情况与法官考核、晋级挂钩,重构办案质效管理体系,持续提升文书质检成效。
完善智慧保障支撑
切实增强审判权力运行新动能
成都市两级法院着眼于系统集成协同,逐步强化审级监督,构建组织化监管行权平台,加大审判业务指导,完善升级办案系统,为审判权高效运行提供稳定保障。
全面增强审级监督指导。成都市两级法院修改《党组会工作规则》,明确党组对法院审判、党务、政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全国法院率先建立司法释明中心,强化释法说理、信访接待、督促执行等职能,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内外协同共建阳光监督体系。统一裁判尺度,对刑事、民事审判等条线分别建立常态化改发案件指导机制,定期专题研究“改发案件”并下发通报,截至目前,已发布示范性案例109期,进一步推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创新适配组织行权载体。成都市两级法院科学拓展依法监管路径,依托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搭建层级分明、职责清晰的组织化行权平台;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程》《专业法官会议规则》等文件,明确15类应当提请和14类可以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范围,增强专业法官会议的个案专业咨询功能,规范“发现 -提请 - 评判 - 处理”程序;出台办案质量终身负责配套文件,确保案件监管和错案倒查问责有机衔接,倒逼监管效能的提升。
系统增强办案服务保障。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办案为核心、以法官为重心”的运转模式;升级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剥离审判团队的辅助事项,实现送达、记录、归档等108项辅助事务集中办理,为审判权运行减压赋能;聚力“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建设,升级办案平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功能,全面推广庭审语音识别、要素式智能审判等功能的审执系统,加强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行权、监管、责任可视化;深化大数据分析应用,提供实时司法统计、案件质效分析等功能,为审判执行提供决策支持。
点评
潜入改革深水区 稳步提升司法绩效
文 |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苏镜祥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在司法体制改革整体框架内具有基础性地位、标志性意义、全局性影响,对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实现司法公正具有决定性影响。
成都市两级法院自启动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结合当地司法生态、经济发展、社会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完成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准确界定司法责任制科学内涵,以“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基本目标,以“明晰权责、优化机制、有序问责、强化保障”为主线,明确构建了纵向贯通的司法责任体系,建立了法院院长、庭长、法官和辅助人员“权责清单”;在充分放权的基础上,创新“静默化”监管机制,实现案件管理的全流程节点监管,形成审判执行监管责任闭环体系,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制约、监督与管理,妥善处置了放权与控权的关系;系统化推动专业法官会议机制、专业法官会议专业化,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推动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已进入综合配套、系统集成的新阶段,成都市两级法院要潜入改革深水区,根据所在地经济发展情况、案件体量、难易程度等影响因素,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体系,并在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深层次上有所突破,逐步实现司法绩效稳步提升的良性循环。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2年第07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293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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