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城里生活的人都会有这样的体会:公共厕所实在是太少了。
据称,按照要求,所有的城市街道上都应该有公共厕所,而且,每座公共厕所的平均间隔距离应该在500米左右。然而,由于有些城区过于老旧,当初在做城市规划时并没有考虑到公共厕所的建造问题,因此,有些城市老城区的街道上并没有公共厕所。
我们都知道人有“三急”,即内急、性急和心急。而“内急”说的就是大便、小便非常急迫的意思。
我曾经听一位朋友说过,40年前的一天,他去郑州办事,到了郑州之后,他突然觉得肚子疼了起来,于是,他便想在街头上找厕所解手,然而,尽管他转了几条街,却愣是没有找到厕所。眼看着自己已经实在是憋不住了,于是,他便不顾街头上人来人往,直接蹲在街边上的花坛内解决自己内急的问题。而不巧的是:他在解手时正好被街头上的巡防队员看到了。于是,巡防队员便对他进行了严厉的处罚。据这位朋友称,由于自己仅仅带了20元钱,在接受了15元罚款后,连回程的路费都不够了。没有办法,他只好跪在街头上乞讨,在讨到了5元钱后才得以凑够回程的路费。那种屈辱,让他至今想起来都记忆犹新。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说:城市街头上会有许多店家、学校、医院什么的,那里边有厕所啊!怎么不去借用啊!
老胡有过一次借用厕所的经历。大约是在30年以前的一天,老胡在郑州街头也出现了内急的情况,在遍寻公共厕所不着的情况下,便试图到街头上的一些店家借用厕所,可谁知,问了十多家店家,愣是没有借到厕所。但所幸的是:老胡看到了一家录像厅,在购买了门票后才在录像厅里的厕所内解决了问题。由此可见,如果不是遇到好心人,想在城市街头借用店家的厕所很难。
当然,城市街头一定会有一些好心的店家,当他们遇到那些需要赶快解决内急问题的人时,也是会提供方便的。
这不,在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有一家餐饮中心,这家餐饮中心就是一个好心的店家。
店主陈女士说:“我是从乡下来到城里的,我深知乡下人进城后的不便。于是,每当我看到乡下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就会尽力去帮。”
店主陈女士接着说:“5月8日那一天午后,店里已经没有了客人,正当我们准备关门午休时,店里突然进来了一位拄着拐杖的老太太,这位老太太看上去慈眉善目的,不像是什么坏人。这位老太太进门后便对我恳求道:‘请让我用一用你们家的厕所,我急着方便呢!’我接茬道:‘不必客气,我们家的厕所可以随便用。只是我们家的厕所内比较黑,需要开灯,你等我将灯打开后你再用。’我说完这句话,便赶紧走进厕所,打开了厕所内的电灯。在我打开电灯后,老太太便进去了。”
店主陈女士继续说:“我们做餐饮的,每天早上都需要早早起床,每天的休息时间非常有限,因此,每到午后就会瞌睡。在老太太进了厕所之后,我便伏在了吧台上睡着了。究竟老太太是啥时候从厕所里出来、啥时候离开我们店的,我一概不知,而我们店里的另外一位店员居然也在老太太进了厕所后睡着了,对于店里发生的一切她也不知道。”
店主陈女士最后说:“大约到了下午四点左右,我从睡梦中醒来。醒来后发现:我放在吧台上的手机突然不见了,我感到很纳闷。仔细想想,我的手机就是放在吧台上的,怎么就会不见了呢?于是,我便调取了监控,想看看我把手机究竟放在了什么地方。可谁知,这一调取监控,我当即就懵了。原来,我的手机竟然是借用厕所的那位老太太拿走了,而且,她不但拿走了我的手机,同时还拿走了放在吧台上的纸巾。”
店主陈女士称,她是好心出借厕所,但老太太不但不领情,而且,还居然当起了盗贼,实在是让她想不通。
店主陈女士感慨道:古人称,人心不古。看起来是非常有道理的。通过这件事情才知道,这次出借厕所是一种错误,一般情况下,厕所是不该外借的啊!
老胡认为:“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以及“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两句俗语是非常有道理的。虽然借用厕所的那位老太太看上去慈眉善目,不像是坏人,但实际上,陈女士仅仅是看到了她的外表,并没有看到其内心,由于陈女士在不知其内心的情况下没有加强戒备之心,才从而导致自己的财物被盗,因此,陈女士应该“吃一堑,长一智”,在今后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尽量加强一些戒备之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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