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会是指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家族慈善基金会可以由在基金会中担任重要职务的家族成员组成,在专业团队的帮助下实施慈善项目。

慈善是一种契约关系,是指委托人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从国际经验来看,慈善信托和慈善基金会作为家族企业集团股权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控制和传承的作用。

从地方的实践来看,慈善基金会在法律法规(尤其是税收)和社会实践方面相对比慈善信托更加成熟。但自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慈善信托的一系列政策准备日臻完善。慈善信托由于比慈善基金会更具优势,有望成为新时期慈善事业的新助推器。

那么两者具体有哪些异同呢?

▍法律关系。

慈善基金的本质是赠与合同,是一种法律合同关系。

慈善是第一信托,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该法律关系是由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构成的信托法律关系。

▍建立的方式

慈善基金作为一种捐赠,可以以书面或口头等形式进行。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慈善组织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

慈善信托必须以书面形式建立。

▍资产隔离

在慈善捐赠中,资产捐赠后,资产的所有权将完全转移给受赠人,成为受赠人的固有资产,不能与受赠人的其他资产相隔离。

公益信托中,信托一旦成立,财产就独立于受托人的资产和委托人的资产,成为一种孤立的资产。

资产的筹集。

《慈善法》规定,慈善基金自成立之日起,可以针对特定对象进行定向募捐。经过两年的依法登记,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公募资格,也就是说慈善基金可以进行公募。

《慈善法》和《信托法》规定,慈善信托可以通过追加委托人的方式募集资金,但原则上不能公开募集,只能定向募集。

▍保值增值的能力

慈善基金需要遵守《慈善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重大投资计划必须经决策机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政府出资的资产和捐赠协议中不允许投资的资产不得用于投资。实践中,慈善组织大多考虑资产的保值,并不怎么主动投资。

相应的,公益信托也能充分体现委托人的意图。有了受托人专业的投资能力和投资理财人员,才有可能为资产创造更多的增值空间。

▍管理费

根据《慈善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基金会每年的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慈善信托中,《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鼓励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业务支持灾后重建的通知》规定,受托人管理费和信托监察人报酬每年不得超过信托财产总额的0.8%。公益信托属于慈善信托,所以也遵循这个规定。信托业协会引用的一份数据显示,2017年备案的22家慈善信托中,有13家为不领取报酬的受托人和监事,有9家同意从信托领取报酬,报酬在0.2%-0.7%之间。

▍不同的监管机构

慈善机构是社会组织,受各级民政部门监管。

信托的备案、设立、登记、运作和终止由各级民政部门和信托主管部门(银监会)共同监管。目前信托的主体一般是信托公司,所以更受银监会的监管。

▍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慈善基金会的税收优惠相对明确。《公益捐赠法》、《慈善法》以及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的规定,给予基金会本身及其捐赠人各种形式的税收优惠,如所得税、营业税、关税等。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时,慈善组织可以向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捐赠人可以凭此票据申请税收优惠。

目前,法律对慈善事业的税收优惠措施还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税法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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