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普法小卫士—

随着申城复工复产有力有序推进

劳动者们逐渐返回岗位

实现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疫情爆发对劳动者们的

工作岗位、劳动报酬是否会产生影响

小编整理了一些问题解答,来看看吧

劳动者居家办公,用人单位单方决定降低或延迟发放工资可以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以居家办公、远程办公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视为劳动者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报酬。

但是,如用人单位确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导致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与职工协商一致调整薪酬,或者按照法定程序,与职代会、工会、职工代表等进行民主协商,在合理幅度内,调整薪酬。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担心员工不同意调整薪酬,从而避开民主协商,单方面调整员工工资待遇。

关于民主协商的方式,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微信群组等形式,将调整方案和意见,交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征求意见,经协商确定适用于疫情期间,并传达或告知劳动者的,可视为履行了民主协商和告知程序。

另外,如果延迟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履行了协商程序后,延期支付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

三、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

(五)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十、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

源:上海金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