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龙光玖珑郡的业主反映,小区物业停车只允许按次缴纳,没有月票。

业主说,小区入住的人比较少,之前都不收停车费,是近段时间才开始收费。室内停一次车要收12元。业主提出办理停车月卡,但是被物业工作人员拒绝。

该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室外停放1-3小时5元,超3小时,每小时加1元,24小时内封顶12元。室内停放上午7点-晚上8点每次8元,晚上8点-上午7点每次12元,24小时内最高收费12元。

物业工作人员建议业主购买车位。小区有157户人家,共有287个车位,其中有200多个车位在售,物业按照“室内”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标准远远超出有关部门制定的指导价。

无独有偶,南宁外滩新城小区负二层停车场取消住宅业主停放区,停车费从原来的12元一天变成了累计封顶120元一天,翻了10倍的价格,引起业主不满。

在此之前,负二层停车场分为商业/住宅业主停放区,住宅业主停放区收费12元/天,月票352元/月。

该小区有近六百户,负二层车位有二百个,只有六十几个车位供业主使用。

现在南宁市停车收费实行什么标准?

现在南宁市停车收费实行什么标准?

根据现行停车收费政策规定,小区包含普通住宅与商住公寓户型,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按照南宁市物价局《关于优化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南价费〔2014〕64号)规定执行。

此外,商业停车及成立业主大会后的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于商住综合体小区,配套于商业的停车位执行商业停车收费标准。小区停车场的经营者应按照停车位配套性质执行相应的停车收费标准。

小区乱收停车费可以怎么解决?

小区乱收停车费可以怎么解决?

可以与小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行,可以直接向物价局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如果要起诉,一定要有小区停车收费不合理的证据,不然起诉是没有用的。

小区物业公司在确定停车费标准问题上,存在本末倒置的问题。小区地上停车位为小区居民共有,应由小区居民决定是否收费和收费标准,小区物业公司只是管理者,并没有决定停车位归属,或者确定停车收费标准的权利。

如果有业主委员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来约定停车收费标准,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给停车费定价时,也应该征得小区大部分业主的同意,协商确定停车费的标准。

小区停车费到底归谁所有?

小区停车费到底归谁所有?

小区停车费收入归属这个问题我想大多数业主都挺好奇的吧。

根据《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没有计入销售成本、公摊面积的车位或车库其所有权归于开发商的,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给小区业主使用的车位,所得停车费应根据约定归开发商或业主所有。

小区停车费根据规定是可以收取的,但是物业公司要公布钱用在哪了,而且要通过大部分业主或业委会同意。

如果小区的停车收费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登记许可,明显属于违规收费,车主可拒绝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