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呼和浩特出台了《关于实现首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八项改革任务”。

一是深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打破教师交流的管理体制障碍,让优质资源惠及更多学校和学生。

二是探索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学校评价督导机制,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

三是探索教师招聘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四是实行绩效工资改革。

五是推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将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选聘、教师招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事权交给学校,充分激发学校办学内生动力。

六是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在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基础上,探索在幼升小阶段实行“多校划片”和“学区制”,推动优质高中扩容增量,实现区域间、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

七是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优化课程、教学、评价一体化设计,提高学校课程建设水平,特别是提高校长课程领导力。夯实教学常规要求,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注重教学内容重构,推动学科知识与生活情景相融合,发展学生学科素养,夯实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础。

八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强化综合评价,突出素质导向;重视过程评价,改善教学效果;改进考试评价,纾解学生压力;探索增值评价,激发学校动力。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新媒体 记者 封斌

统筹/梁靖苑 校读/梁靖苑 初审/张翼 张耀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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