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3日12时36分,华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321”平台发出预警,一辆号牌为陕ED***8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在310国道超速行驶,道路限速60km/h,行驶速度71km/h,超速比例18.3%,持续时间3.0分钟。
由于发现违法预警时该车已驶出华州辖区未能及时拦截成功,接到预警后,指挥中心立即进行分析研判,持续跟踪该车轨迹,通知辖区杏林中队联系到车辆驾驶员,确认为当事人后说明情况,告知其违法事实,并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驾驶教育。驾驶员对本次违法没有异议并接受处罚。
随后辖区民警联系了车辆所属公司负责人到中队,要求运输企业要严格管控车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是存在违法行为的车辆要及时处理。嘱咐企业负责人时刻绷紧安全行车这根弦,确保驾驶员按规定文明、安全行车。
图文来源丨华州公安交警
整理编辑丨华州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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