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公选王遴选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

导 语

回乡是每个身处异地的公务员所梦寐以求的,特别是夫妻异地问题,每年都有很多人在留言板咨询是否能够解决夫妻异地问题,其实很多省份都有相关的政策,还有。前段时间,那曲市就发文,已解决232名干部职工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今天公选王和大家一起来看看赣州这一地方关于解决夫妻异地分居的政策。

赣州经开区干部夫妻异地分居“团圆机制”

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全区干部,切实解决我区干部夫妻异地分居实际困难,营造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赣州市乡镇干部夫妻异地分居“团圆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市组字〔2019〕6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全区统筹,积极争取。充分考虑全区干部夫妻异地分居的家庭实际困难,在全区有编制空缺前提下,由区党群工作部统筹协调,并报区党工委同意(科级干部须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帮助干部配偶调入我区工作,实现夫妻团圆。在编制有空缺情况下,调动计划名额每年1—3名,尽量尊重干部个人意愿。

(二)积分管理,分批解决。对符合条件的干部,综合个人工作年限、分居时间、家庭状况、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分类排位,确定调动人选,逐年分批解决。

(三)对口对等,人岗相适。拟调入人员原则上对口对等调动工作,其中属领导职务干部的,由我区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暂时不能安排职务职级的,保留相应级别待遇;属一般干部的,调动前后原则上身份保持不变。鼓励拟调入人员往基层一线流动,在相同积分情况下优先办理。

(四)正向激励,公平公正。量化积分突出申请人个人现实表现,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以现实表现积分高者优先;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或工作表现一贯较差的,经研判取消申请资格。对申报材料实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工作人员(含在编在岗人员、区聘人员、雇员职员)、配偶为本省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人员。其中配偶为人民警察的,按江西省异地分居民警“团圆机制”有关规定办理;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按随军家属安置有关规定办理。

(一)申请人及配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

(1)在我区工作满5年以上;

(2)夫妻异地分居时间2年以上;

(3)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次数或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次数不少于工作年限20%。

2.申请人配偶(调入人员)

符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外人员调入办法》中规定的调入条件。

(二)申请人及配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适用范围:

1.申请人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及以上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组织处理、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2.申请人配偶(调入人员)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为市直(驻市)单位或中心城区(含章贡区、赣县区、南康区、赣州蓉江新区)单位工作人员的;

(3)为省外工作人员或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所在单位对调动有限制性规定的;

(5)已享受过市委组织部“团圆机制”政策的;

(6)未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组织处理、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8)原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动政策的人员。

(9)有其他不宜调动情形的。

三、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由各地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申报,填写《赣州经开区夫妻异地分居人员调动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量化积分所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呈报。各地各单位对本单位的申报原始材料审核把关,依据《赣州经开区夫妻异地分居“团圆机制”量化积分办法》(附件1)进行量化评分,填写《赣州经开区夫妻异地分居人员量化积分表》(附件3)、《赣州经开区夫妻异地分居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区党群工作部。

(三)积分排位。区党群工作部汇总申请情况,依据有关材料对申请人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结果等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结合工作需要,提出年度接收计划,并依据量化积分高低,确定调入名额,提交区党工委会议讨论,确定拟调动人选。

(四)办理调动。区党群工作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调动工作流程,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填报,确保“团圆机制”精准顺利实施。

(二)加强引导,有序调配。拟调动人员(申请人配偶)须服从我区岗位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纳入“团圆机制”范围。享受团圆机制政策后,干部夫妻双方原则上5年内个人不得提出调离要求。各地要加强教育引导,对暂时不能实现团圆的人员,要做好思想工作,在工作、生活上给予关心关爱,体现组织温暖。

(三)严肃纪律,公正透明。各地各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做到办理程序、调动结果公平、公正,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配偶调动资格,已办理调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且五年内不得再申请调动;工作人员配合作假的一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