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支民资管计划”)运作,支持证券公司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履行服务实体经济、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社会责任,中国证券业协会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联合制定的《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产管理计划规范运作指引》(下称《指引》),于5月13日正式对外发布并开始施行。
《指引》明确,支民资管计划是指证券公司及其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作为管理人,依法募集银行、保险和政府平台等资金,专项用于帮助具有发展前景、具备还款能力、确需流动性支持的民营企业所成立的系列资产管理计划。
根据《指引》,支民资管计划应当使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管理人简称x 号”作为产品名称,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投资策略及投资方向。资金运用应当以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财务投资为主要方式,以保持企业控制权和治理结构相对稳定为主要目标,综合运用债转股、协议转让、股权重组、债务重组等市场化方式,并有明确清晰的退出方案。支民资管计划原则上80%以上资产应当投资于符合投资目标的支持企业发展的股权、债权资产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品种。因处置风险等情形导致比例不达标的除外。
《指引》强调支民资管计划应当专款专用。原则上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投向非民营企业、投资于金融行业、开展新股申购等非纾困目的的证券投资交易等。支民资管计划存续期内,发现项目标的或融资方出现重大风险变化或者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的,证券公司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抄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参照指引要求,全面梳理处于存续状态的支民资管计划,对存在投资运作不规范的,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并积极推进,按照要求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并定期报告处置进展,相关项目到期后不得展期。证券公司新增支民资管计划应当按照本指引进行规范,不得发行违反本指引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
对支民资管计划投向不规范、存量问题项目未按期整改,产品备案文件存在虚假材料或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报送数据信息存在重大异常、重大遗漏、虚报等情况的,《指引》明确,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可对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采取自律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处理。
据了解,中国证券业协会推动设立证券行业支民资管计划工作于2018年全面启动。2018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召开“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系列资产管理计划”发起人会议,11家证券公司作为联合发起人,就255亿出资规模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作为共同发起人发起行业系列资产管理计划。发起人协议约定系列资管计划应当专项用于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上市公司纾解股权质押困难,以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财务投资为主要手段,以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和治理结构相对稳定为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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