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房子是哪一年建的,面积多少呀,房子是出租还是自用呀?”“大爷,这房子安不安全?我们可以进来看看吗?”自4月30日起,库尔勒市住建局联合库尔勒市各乡镇、街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办法,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乡镇、街道既有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中,排查小组明确排查标准,建立详细台帐,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重点对全市城乡经营性自建房;城乡结合部、兵地结合部的自建房存在违法改建加层、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擅自改变既定用途或功能、将一般住房违规改为经营用途的房屋;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地毯式的排查。

在专项整治中,库尔勒市住建局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对排查鉴定确认的自建房安全隐患,全部纳入台帐,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发现一例,拿出具体整改措施,整治一例,整治销号一例,一日一报进度,扎实开展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根据各乡镇、街道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二次核查,对确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委托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提出整改方案,由街道乡镇监督房屋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依巴带提·加马力说。

库尔勒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冯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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