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河南郑州的裴女士向媒体反映,她在金水区玉凤路和凤鸣路交叉口附近租了个店面开烤鸭店,可是明明租约还没有到期,房东却提前一个月要求她搬离。而且在两天之后,店里的水电都被断掉了,导致她蒙受了很大的损失。

据裴女士介绍,她是在2020年9月30日签的合同,每月租金5000元,租期一年到今年9月30日到期。但是房东在9月4日,房东就找上门要求她搬离,并在两天后直接断水断电了。这不仅影响了裴女士的生意,更让她店内大部分食材通通坏掉了。

裴女士说,她租的店面是旁边烩面馆的房子,而烩面馆又是属于“二房东”。如今烩面馆要装修店铺,裴女士所租的店面正好在隔壁,店内的水电就被断掉了。对此裴女士很是生气,“我的合同还没到期,凭什么不做生意?我们还没协商好就强制断水断电,我的损失谁来赔偿?”

经过不断交涉后,近期裴女士的店内已经通了水电了。而且对方提出,在裴女士无法营业的期间,可以不要房租,另外可以续约一个月。但裴女士认为此方案并不能弥补自己的损失,协商无果后将对方告上了法院。不过,裴女士仍希望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协商处理。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