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银川市,派出所接到多名年轻女性报警求助,称在路上遭遇了“咸猪手”。一名陌生男子趁她们没防备,通过搂腰、袭胸以及故意裸露身体等方式进行猥亵,事后迅速逃离现场。

民警接警后统计发现,共有二十多名年轻女性遭遇了陌生男子猥亵。民警于7月30日成功将赵某抓获。民警李政介绍说,赵某今年30多岁,结婚并育有一孩,他认为“摸一下没什么”。目前,赵某因强制猥亵罪已被刑事拘留。

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竟做出如此大胆且可恶之事,事后还认为“摸一下没什么”?而且赵某还是结婚有小孩的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呢?因为我想不通,所以我认为赵某就是一个心理变态的人,这一点应该没有什么疑问吧?

有网友对此评论说:公共场所猥亵女性,太嚣张了,对犯罪分子,必须严惩不贷,必须重判!也有网友表示:这个,挺让人气愤的!既然抓到了就别草草了事,整一个拘留多少天就完事,不希望是这样的。最好以刑期来论才好。

其实拘留、罚款甚至是判刑都难以根治“心理变态”这个情况,哪怕是找了心理医生都不好使。我觉得,对于这种猥亵他人(包括强奸),且经过证实的行为,应该从根本上治理,化学阉割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杜绝了犯罪嫌疑人再次犯事的可能。大家说呢?